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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出门,在小巷里穿行,片刻出了小巷来到大路。
在一家百货商店附近,围了一群人。
里面好不热闹,时不时有人聒噪鼓掌符合。
赵传薪走近后听站在桌子上的人白话:“华人卑鄙无耻,不但抢走了咱们的饭碗,夺了咱们的工作,在咱们托雷翁城发了大财,却囤积金银,将财产寄回国内……”
赵传薪听了暗乐。
这的确是国人的做派,他说的也没错。
接下来,此人又唾沫横飞的说:“华人巧言令色,在男女感情方面很危险,很容易诓骗我们的妇女,这不是公平的竞争。妇女只看到了他们老实不会打女人,只看到了他们积累财富,却不知道他们的险恶用心。这些华人垄断了百货和蔬菜产业,这是要断了我们的活路啊。我认为,应该赶走华人……”
他的话,在围观人群中,附和者只有十之。
但赵传薪知道底层百姓愚昧无知,轻易就会被煽动蛊惑,不由得眯起了眼睛。
他对陈邦澍说:“你认得此人么?”
“认得,他叫赫苏斯·弗朗里斯。他喜欢的女人,最后喜欢上了咱们华人小伙子,因爱生恨,时不时地就要蛊惑人心。”
赵传薪驻足:“你没察觉到危险?”
“不理会他就是。”
这是华人在海外,面对不公和操蛋事的正常态度——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就算被杀,多半也要沉默以对,偃旗息鼓。
当然,反抗的下场或许更严重。
但是,不反抗就等于被打上好欺负的标签。
总之,没人愿意当出头鸟。
赵传薪指了指前面街角:“你去那边等我片刻。”
陈邦澍知道司徒美堂的身份,知道司徒美堂的朋友,也一定不是稳当主,立刻紧张问:“你,你,你不要做傻事……”
阿居雷·伊达他们头皮发麻,这堂约翰·康斯坦丁无论用什么都可以杀人,快枪可杀人,刀可杀人,削尖儿的木头也能杀人,徒手亦可杀人……
剩下逃兵,居然不敢妄动了。
赵传薪回拉拖拽,木头枪尾端扎地面,入土三分,枪尖儿微微颤抖,恰好甩掉了上面挂着的血肉。
这一招,正是当年和赵忠义、刘宝贵在路上伏击绺子时,赵忠义使得那一招,枪尾将绺子的骨头都撞断了。
此时赵传薪使来,比赵忠义有过之而无不及,神枪李书文也比不过他。
赵传薪面不红气不喘,问:“让你们送死,你们谁敢不死?”
其余逃兵两股战战,并不言语。
赵传薪将一人枪口抬起:“来,别说没给你机会,让你扣扳机。”
那人心里一横,面目狰狞,手指头就要扣下去。
赵传薪嘴角一扯,身体比他动手指头还快,微微一侧身错开同时捏住对方手指,别着扳机护圈将他食指给拗断。
“嗷……”
赵传薪按住其脑袋,往斜立在地上的木枪尖儿上掼去。
噗……
赵传薪望向下个人:“我让你送死,你死不死?”
他生气不是这些人当了逃兵,而是逃跑时,将马都牵走了,不给阿居雷·伊达他们逃生的机会。
要不是自己及时赶回,阿居雷·伊达他们怕是凶多吉少。
而且,连自己的冒牌货都没放过。
该死!
这人顿时尿了裤子:“我,我,我死。”
太他妈凶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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