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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章 我是我的情敌(第1页)

离开古城西安,我来到南京。我打算在这里生活一段时间,至于如何糊口,对于我,并不是很大的问题。我有一把旧吉他,可以到舞厅一类的地方唱歌挣些钱。

走在陌生的城市里,我有一种快感。喜欢流浪的人也许都是这个样子,正像不喜欢流浪的人看到熟悉的家园一样。

我当然不能就这样漫无目的地走下去,我需要面包、水以及一个临时栖身的地方。为此,我必须尽快地开始工作,尽快做好工作之前的一些必要的准备。

我只花了几秒钟就准备好了,也就是说,我没费多少力气就为自己想出了一个艺名:周游。当然,这名字有点做作,好在它只是一个短期的代号,等我离开这座城市时,就把它从身上摘下来扔掉了。

大约七天后的一个黄昏,我在去唱歌的路上忽然想起一个叫水西门的地方——

记得我在西安的时候,有一个南京水西门的叫张蔷的女孩,给我寄过一封长达十几页的信和一张照片——顿时,我变得快活无比。

那天,我没有去工作,而是乘出租车找到了张蔷家的那个大院,又从看门老太婆的口中打听到了她家的门牌号码,径直去了。

张蔷打开门,愣了一下。我穿一身雪白的西装,立在离她几尺远的地方,朝她笑笑,笑得很绅士。

她看了看我背上的旧吉他,眼睛一亮,说:“你是周……”

“周游。”我还没等她说出来,就帮她更正了。

“周游?”她失望地放下脸来,冷冷地说,“我不认识你。”

我淡淡地说:“我就住在这个胡同,常常看你从我家门前经过,每次都望花了眼睛。我喜欢你。”

她把门一关,甩出一句:“无门。”

我大声说:“告诉我你的名字,不然,我站在这儿不会走开的!”过了几分钟,门裂开了一条缝,她探出脑袋,见我真不走,无可奈何地叹了一口气,说:“我叫……张薇,你走吧。”

和张蔷认识后,我开始猛烈地追她。

不过我一直没告诉她我到底是谁。我总觉得,假如她知道了我是她喜欢的那个写文章的人,然后毫不犹豫地与我相爱,那种爱似乎有几分虚假。只有叫周游的我把她征服了,那种爱才是真实的。我的举止、我的谈吐、我的眼神、我的微笑……组成一个鲜活的男人,和文章前的那三个汉字毫无关联。

一个月过去了,我和张蔷一起去听音乐会的那天晚上,她偎在了我的怀里。

尽管我们坠入爱河,但是我仍然假装糊涂地叫她“张薇”,她也一直没有纠正我。

我怀疑她的心里还在想着那个可恶的“周德东”,就想着怎样考验考验她。

一天,我以“周德东”的名义给张蔷写了封信,装进一个大信封,寄给西安的朋友,再托他把信从西安寄到南京来。

一个月后,那个朋友转来了张蔷的一封信……

我和她就这样近在咫尺却千里迢迢地开始鸿雁传书了。

我故意把信写得一封比一封火热,她的回信也一封比一封动情。最后,我们写的已经完全称得上是情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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