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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句重复了很多遍的话,学艺术的,是需要有一定的家底的。
而林煜这一届学生,很多人的父母正好是八零年前后出生的初代独生子女。
小有家财,又是父母双方两个大家庭唯一的孩子,这种家庭培养孩子基本上就是一个字:卷!
不管是不是从小立志学表演的,但基本上都是从小各种课外班兴趣班上个不停的。
所以,要说到乐器,大家都会一些。就算条件有限,现场没有趁手的乐器,但这不是还有好几面铜锣呢吗。
那帮朋克风壮汉已经连续好几天在辰兴的店门口捣乱了,在报警无果之后,门店负责人也想到了办法,准备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这些乐器,是从华人区的一个社团借过来的,本来呢,是准备连人一起借的,但是社团那边临时出了点事,所以辰兴这里只能自己找乐手了。
冥冥之中自有天意,仿佛有一只无形的大手在操控着这一切,就是这么巧,王逸凡被抢了手机,又是这么巧,壮汉推了一把王逸凡,点燃了他这只压抑着的火药桶。
既然巴黎警方说鼓励街头艺术,那么,就让这些人见识见识来自东方的神秘乐器吧。
很快,一个二十人的乐队就组建完成了。王逸凡虽然是这支临时乐队的发起人,但他并没有占据C位,而是把C位让给了高音担当——吹唢呐的金九鸣。
此外,乐队里还有二胡,竹笛,杨琴,琵琶等乐器,还有铜锣和定音鼓。
除了吴若晗是真的系统学习过竹笛演奏,其他人都只是业余水准,但没有关系,这一场演出不是为了鉴赏音乐,只是为了炸了那帮犊子啊!
看着同学们一个个都在调试着乐器,就连徐浩然也在装模作样地擦拭着铜锣,林煜心中暗道可惜。
乐器,他是会的啊。当皇子的时候,为了保命,表现出闲云野鹤的态度,他闲着没事了就经常拨弄拨弄古琴,可惜,这里没有古琴。
而现代的记忆里,小时候也学过弹钢琴,但是,这里也没有钢琴,就算有,也和整个乐队的画风不符合啊。
林煜本来是想那一面锣参与一下的,可是他慢了一步,几面锣已经被瓜分完了。
看看徐浩然那个兴奋的样子,林煜也不忍心去和他抢锣啊。至于去和另外几个班里的女同学抢?林煜就更加不好意思了啊。
但是,总得想个主意,参与进这场盛大的街头音乐演出啊!林煜抬头看了看有些阴沉的天色,心中冒出了一个绝妙的主意。
林煜对C位的金九鸣道:“九鸣,一会儿你看我指挥!”
金九鸣愣了一下,“啊,你准备怎么指挥?”
林煜暂时卖了个关子:“一会儿你就知道了!反正,咱们的目标,炸了那帮孙子!”
一句话,就又给那些人降了个辈分,从犊子降成孙子了。
林煜在保镖的簇拥下,霸道地分开壮汉乐团的队伍,走进了辰兴的大厅。
他这个阵势,一进门,自然就吸引了店里一众工作人员的目光。
店长看看汽车展位旁的巨幅海报,再看看林煜,反复确认了好几遍,依旧有些不敢相信:“你是,你,您是林煜?”
林煜微笑着说道:“没错,是我。刚才来问你们借乐器的,是我的同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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