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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认识孩子妈已经很久。
但以前她基本素面朝天,从不化妆,顶多只在重要场合前上点淡妆。
因为她总能凭着天生丽质艳盖群芳,更不需要刻意将自己打扮得更漂亮去迎合别人的目光。
颜值能和她相提并论的女人,却没有她身上那种霸道凛冽的气质。
气质颜值都及得上她的,却又没有她傲人的身段。
身材颜值能及得上她的,那基本都得是专业的模特艺人。
这些人看似光鲜,可身上却有挥之不去的风尘气息,同样不能与孩子妈相提并论。
今天她终于认认真真上了妆,这让她本就令人难以忽视的魅力扑面而来,势不可挡。
有道是,明眉皓齿,杏眼朱唇。
顾盼生辉如皎月,面挂红霜羞晚霞。
这足以令人窒息的美,恰如涨潮的钱塘江水将沈崇刹那封印在原地。
以前沈崇总觉得自己没必要去哄着三次元妹子,哪怕再漂亮也不过尔尔,因为他怕累怕麻烦。
现在他认识到错误了。
天真!
当初自己会被纸片人迷惑了心智,只是因为接触到的人颜值还不够强!
真正无敌的脸蛋,再点缀上恰到好处的妆容,简直像能破碎虚空的绝世强者那样打破次元壁。
林知书被沈崇傻呆呆直勾勾的盯着,先是有些羞怯,下意识想别过头去,但很快又茫茫然抬起手来,将手掌递到沈崇掌心,然后顺势就想下地。
这场面让秦芸都看不下去了。
给人的感觉仿佛自己这女儿多么愁嫁,丈母娘赶紧拦住,“等一下等一下!鞋!沈崇你还得给知书把鞋找出来!另外她不能下地,从现在开始,除了坐车你都得一直背着!”
沈崇和林知书悚然惊醒。
林知书赶紧像触电般又把脚缩回床上。
孩子妈有点羞怯,沈崇却有点无语。
我都灵能者了,居然还得迷信这一套?
丈母娘你也不是普通人,咱能有点大人物的讲究吗?
秦芸看他那带点迷惘和难以置信的样子,没好气的拍他肩膀一下,“傻愣着做什么?当年你林叔娶我时,可背着我走了七八里地。”
沈崇无语,感情还真是这样。
沈崇赶紧扭头忙忙乱乱的试图去找鞋。
旁边的向梦溪心头有点小得意,什么都让沈崇轻轻松松的过关,那怎么能行。
可算有点什么事情能稍微难为一下他,那双鞋可是她向梦溪亲手藏的,就连林知书都不知道在哪。
“呃……”
向梦溪目瞪口呆的看着脚下,梁仔正极其欢喜的摇着尾巴。
它脚下就是林知书的水晶高跟鞋!
原来,刚进门之后,狗子就耸着鼻子直扑卫生间,用爪子将放空了的水箱撬开,再把水晶鞋叼了出来。
本书旨在打造第一刁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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