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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你管得着么!?”
说着,我用筷子夹了大块肉块,就着粉条菜汤一道送入口中,原先的种种美味已被醋酸覆盖地七七八八,呛人的酸味让我不由微皱起眉头,这滋味绝对比不上原先的美妙。
但我就是喜欢。
大学时候,我最喜欢的便是这物美价廉的猪肉炖粉条,食堂大师傅的手艺欠佳,我便用醋去调,我喜欢吃酸,将一碗猪肉炖粉条用醋浸得只剩下酸咸两味,也就能入得口了。嘿,这番滋味,贵族人家的千金们又何尝理解得了了?
大学毕业后,风吟去了天京市公安局,我在母星流浪一年,接着又去新界一年,期间风餐露宿,各地野果山泉都吃过喝过,却再也没有尝过华夏家常菜的滋味了。
真是久违的感觉了。
我心中涌起沧海桑田之感。
三分钟后,盆底见空,那旧日情怀也如海枯石烂,从心中退去。我从口袋里掏出一瓶口香糖,丢了两片进嘴里,将饭菜的余香洗掉,同时甩去了最后一丝惆怅。
做人,还是要向前看。
那边文家姐妹连开胃汤都没喝完,见我餐桌上虎踞鲸吞的过人英姿,纷纷反刍,将菜汤喷了出来。
两人连忙又用餐巾擦拭,文大小姐脸颊绯红,暗自怒骂:“粗坯!”,文二小姐却凝视我半晌,放下刀叉,问道:“王先生,你在成为雇佣兵前,是做什么的呢?”
我认真思考了一番,答复她:“作人。”
“……”文大小姐的汤又喷了。
莫非大小姐也不喜欢这汤?唉,这汤虽然色泽浓郁,却淡如白水,简直是笑死卖盐的。
文二小姐却不介意,追问我:“王先生,你难道就没有过普通人一样的生活吗?”
唔……这么说来,在我能力觉醒前,的确有过一段碌碌无为的时光。直到我从孤儿院被赶出去,自力更生后,才渐渐发现自己的与众不同。不过成为雇佣兵却是很久很久之后的事了。期间经历虽说不上惊心动魄,却多少有些精彩之处……记忆的闸门一经打开,旧日种种便如潮水般涌上心头,嘴里嚼着的口香糖霎时没了味道,那股夹着醋酸的五花肉香又一次回荡在唇齿间。
实在是好味道啊。
“王,王先生……?”
“哦,不好意思走神了。如二小姐所说,我过去也曾是普通人,借着非凡的天资以及过人的智慧终于成为绝世高手。所谓成功就是百分之九十九的天赋加百分之一的灵感,希望二小姐引以为鉴。”
文茵哭笑不得。
“既然王先生也曾如普通人一样生活,为什么之后要去作雇佣兵呢?”
我倒是想作两天国家主席的,可惜反对呼声比较大。
文二小姐终于直奔正题:“剥夺别人的生命,真的那么有趣吗?”
“杀人的确没什么意思。不过就算是绝世高手也要混口饭吃,世道不易啊!”
我喟然长叹。
二小姐生气道:“王先生既然自诩绝世高手,又何必非要去用他人的性命换取金钱?”
不然还能怎么?学普通人那样,西服笔挺地走出校园,辗转于各个公司的人才招聘处,而后按时领取微薄的薪金,承受方方面面的重大压力,将人生最宝贵的年华贡献给头顶上的大资本家们?
你当我是**么?
文大小姐听不下去了,怒而起身:“你就自命不凡去吧!你的朋友风吟先生同样是绝世高手,却愿将一身技艺奉献国家社会,你为什么就没有那份觉悟!?”
我非常鄙视地看着大小姐:“你自己又有那觉悟么?有本事就把你的所有身家都捐给慈善事业去。”
文筠大怒:“我为慈善事业做出的贡献至少也比你多出几万倍!我为国际红十字会捐献过十亿华夏币,你又捐过多少!?”
“啧,你这剥削剩余价值的资本家,身上哪一个铜板不是他人的血汗?捐十亿又如何,还不是慷他人之慨。”
文筠怒极反笑:“照你这么说,这天下就没有好人了!”
“这话不妥,对我好的人自然是好人。这世上好人不多,但怎么也有两三个。”
大小姐脸色通红,气得浑身颤抖,半晌之后,猛地一拍餐桌:“我与你没什么好说的!”
说完大小姐转身便走,才刚刚开动的晚餐便被凉在桌上。
文茵立刻起身去追,离开餐厅时,向我投来无奈的目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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