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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清微愣:“没听他提过。”看来有关于朗朗的兴趣爱好,之前调查的结果并不细致。
“现在知道,也不迟最新章节。”徐药儿叫了两碗馄饨。
馄饨味道真的不错,元清问她:“你是怎么找到这家饭店的?”
“苏安带我来的。”第一次来这里,是因为苏安和她刚合作完成一个大型手术,整整十二个小时滴水未进,两人都很饿,于是开车来到了这里。
“……有点出乎意料。”话出口,想起几年前他和阁下一起去泰国找苏安,当时他和阁下还跟苏安一起在早市吃过咖喱饭。这么一想,似乎也没什么可稀奇的。
元清想,他如果早知道这个地方就好了。徐药儿难得把馄饨都吃完了,看到邻座有人端着碗,把碗里的汤也喝完了。她干脆双手捧着碗,直接把汤喝了。
喝完,舔了舔唇,元清见了,轻笑,觉得模样倒是很可爱,探身飞快的吻了一下她的唇,惹得她一声惊呼,脸瞬间就红了。
“喜欢的话,我吩咐人每天给你送一份回去……”顿了顿,似是想到了什么,紧跟着说道:“还是两份好了,不是说郎朗也喜欢吃吗?”
徐药儿觉得还是不说话比较好。
元清温温的笑,似乎很喜欢逗她:“吃胖一点,晚上我抱着也舒服。”
徐药儿真的想封住元清的嘴,因为隔壁有位老太太很好奇他们的谈话内容,但是离得稍微有点远,所以调适了一下耳朵里的助听器,身体向他们的方向倾斜,完全一副正大光明“偷听”的架势。
徐药儿哭笑不得。
旁边有人在看他们,眼神暧昧。也有人,盯着他们看,皱眉间神情疑惑,很显然快要认出他们来了。
在这样的眼神里,徐药儿敲了敲餐桌,站起身,无言示意元清离开。
元清走的很慢,徐药儿干脆拉着他出去,看她火急火燎的要离开,他忍不住笑了笑,带他来这里吃饭的人是她,着急拉他离开的人也是她,现在开始后悔,是不是太后知后觉了。
他很想告诉她,刚才来这里的时候,就有狗仔队一路尾随,这样牵着手出去,真的合适吗?
她如果不怕曝光的话,他是无所谓的,反而很支持。
他之所以不说,是因为贪恋她牵着他走路的坚定。
他是一个很讨厌别人牵引他如何走路的人,但是跟她在一起,他却觉得很安心,哪怕她带他去的地方是阿鼻地狱,也是心甘情愿的。
她的手很修长,很漂亮,但是中指指腹侧部有着淡淡的薄茧,那是常年练习手术刀留下的印记,他觉得……很美。
如此贪恋一个人的温暖,如此贪恋一个人的笑语嫣然,从什么时候起,她在他心中的感觉完全变了质。
他在乎她,也许比他想象的还要在乎。
他和她之间友情沸腾,爱情恒温,火候不敢加大,也不敢减小,只因加大一分是热恋,友情可以永久,爱情一旦熄灭,他和她连朋友都做不成。
他们都彼此明白爱情的危险性,所以一直就那么耗着,可是如今,他知道他再也不能将她当成一个知己好友来对待了。
有时候无谓微笑,有时候漠然无视,有时候对待她可有可无,只是因为他怕自己会……爱上她。
有刺目的光线在两人交握的手指上一闪而过,那是……蛰伏在暗处的摄像机。
元清微微一笑,温声唤徐药儿的名字:“药儿——”
“先上车再说,怕是有人认出我们了。”徐药儿步伐很快,但话音刚落,身体已经被一股力道带到了元清的身体里。
“别闹。”徐药儿推他。
他搂着她的腰,缱绻温情的看着她,含笑道:“哪有人?”
“饭店里。”徐药儿皱眉:“你没看到……唔。”未完的话语被元清成功的堵在了唇齿间,他深深的吻着她,气息紊乱间,含糊不清道:“我什么都没有看到。”
他只是看到了她,还有……暗处的摄影机。
PS:还有一章,写完发上去。他很想告诉她,刚才来这里的时候,就有狗仔队一路尾随,这样牵着手出去,真的合适吗?
她如果不怕曝光的话,他是无所谓的,反而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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