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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93章 胡灭唐的书法(第2页)

胡灭唐回头看去,笑了。

再高的高人,也会喜欢被人拍马屁,被人崇拜的。

尤其做这些的人,还是出身豪门的贺兰小新。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老胡喜欢上了挥毫练字。

这就是个执著的人,一旦对某件事感兴趣后,就会全身心的投入。

如若不然,他也不会成为当今天下第一高手——尽管天赋这东西很重要。

老胡爱上练字后,也是这样。

平时只要闲下来,一天除了吃饭睡觉之外,他基本都会站在桌前练字,就连阿莲娜正常的妇女需要都不理睬。

就这样苦练了三五年后,某日秦玉关带着他几个老婆去老胡家做客时,他就像久盼甘露的禾苗那样,话没说上三句,就拉着老秦去了书房。

用了不到半分钟,以据说是王羲之用过的砚台,颜真卿后人所生产的狼毫,在薛涛都称赞过的洛阳纸上,龙飞凤舞的写下了四个大字:“高山流水。”

然后,就像期待主人喂根骨头的小京巴那样,可怜巴巴的看着老秦。

希望老秦能为他的字,而倾倒。

据说,老秦当时左腿弓,右腿蹬,左手如探囊取物,右手如怀抱婴儿拿着那副字,仔细审视了足足五分钟,才微微闭上眼,嘴巴不住砸吧着,貌似品尝十年佳酿的酒鬼那样,用他独特的男低音说:“这字,要比屎壳郎爬的强了不止一倍啊。”

那次要不是阿莲娜等人拉着,估计老胡俩人得打出真火来。

来自老秦的残酷打击,并没有让老胡心灰。

他坚信老秦是个睁眼瞎。

要么就是嫉妒他,能写出一笔堪比王右军的字,显得老秦特别无能,这才故意昧着良心的说话。

受挫后,老胡反而是越加喜爱练字了。

几乎是到了痴迷的地步,可以不吃饭不睡觉不喝水,甚至都可以没有女人了。

老胡这样努力,只为能有一天,他能把他一副在某拍卖会上拍出天价的字,狠狠砸在老秦的脸上后,再撕碎。

他知道老秦除了酷爱美女之外,就只爱钱了。

甚至有人曾经亲眼看到老秦在喝醉了发酒疯时,指着他那帮千娇百媚的老婆,嚎啕大哭,说他现在亏本批发美少妇,每个只需两万块,谁若一次性全打包买走的话呢,可以打八五折——

一个人得穷到,或者说是爱钱爱到何种地步,才会说出这种绝情的话来呢?

老胡懒得去管。

反正他只要知道老秦是相当爱钱的就行。

当着老秦的面,把价值巨万的字给撕掉,那肯定是比杀了他,还要让老胡解恨的。

就为了这个伟大的目标,所以老胡才在“陪伴”贺兰小新时,每天坚持不懈的练字。

每当练字之前,老胡都得沐浴更衣,净手燃香,站在书桌前闭目很久后,才会双目一张,用他那只可能更适合杀人的右手,一把抓起毛笔,笔走龙蛇,一气呵成。

这些天来,他足足写了上千副作品。

“这幅作品,带有不食人间烟火气息的飘逸。”

这是老胡特意拿了最得意的一副作品,给小御姐看时,故意隐瞒作者是谁,只希望她在仔细看过作品后,才说出的心里话。

老胡当然暗中大喜了。

瞬间就觉得贺兰小新可爱了一万倍的老胡,还没等故作矜持的咳嗽一声,点名他就是这副字的作者呢,她又说话了:“直白的来说呢,就是写这副字的人,肯定是个百分百的傻缺。根本不懂得什么叫书法。估计他在写这副字时,脑子里是装满了大粪。唯有这样,他写出来的字,才不是人写的。纯粹就是个、咳,二叔,你家有熨斗吗?我的衣服有些皱,需要熨一下。”

贺兰小新出身名门,从小就接受最传统的贵族教育,可谓是琴棋书画样样具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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