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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经过后来那些商业奇才的炒作后,花旗参身价顿时就一跃千倍了。
可有一种人参的药用价值,却不是花旗参之类的炒作货,能相比的了。
那就是产地在华夏东北兴安岭内的东北人参。
段二代手里捧着的这个人参,在不识货的人眼里,也就是个长相奇怪的胡萝卜罢了。
胡萝卜,外号不就是小人参吗?
出身名门,比任何人都关心父亲身体的段二代,在人参方面的研究造诣,比很多这方面的专家都要强。
他在看到这枚人参的第一眼,就能确定它至少有三百年以上的野外生长历史。
请注意,是野外,三百年!
就算是在交通不便,猛兽四伏在深山中的古代,采药人找到一枚三百年的人形野参,那也是相当了不起的了。
更何况现在的野外采参人,要比人参多好多倍呢?
怎么可能,会有参龄超过三百年的野参面世?
这野参的价值,不说是价值连城,无价之宝的话,也绝对是有价无市——再有钱,也不一定买到。
能得到这枚野参,唯有是缘分。
“三弟,这礼物简直是太贵重了,二哥我万万接受不起的。”
仔细看过这枚野参后,段二代神色凝重的把东西,重新放回了盒子里。
像段家,陈家这样的豪门,儿女亲家相互送礼时,即便是出手一套价值数亿的豪宅,最多也就是客套几句就会笑纳了。
这枚野参,即便是身价再贵,也贵不到上亿的地步。
段二代却不敢收。
这枚三百年野外生长的野参,有绝对的资格,被各大豪门当做镇家之宝的。
用民间所流传某神医的传说来形容,当老人回光返照时,只需在这野参上切下一片来,捣成糊糊放在老人嘴里,帮他咽下去,他就有可能起死回生。
所以,这种档次的野参,又名阎王愁。
至于陈寿南说,这枚野参是陈鱼儿为段老精心挑选的礼物这句话,段二代直接无视掉就好了。
礼物?
呵呵,真要有这样的礼物摆在商场里,就算是倾家荡产,段二代也敢全部收购啊。
这摆明了,陈家为了撮合陈鱼儿与段储皇这桩婚姻,豁出了老本。
“二哥,你这样可就不好了吧?”
陈寿南故作不高兴的皱了下眉头,说:“你我两家之间,相互送点礼物,又有什么不敢接受的?更何况,这枚野参是送给段老的。依着段老对我神州的重要性,莫说是区区一枚野参了,即便是龙肝凤髓,他老人家也配享用的。”
瞧瞧人家陈寿南说话的水平,再看看那些给领导送礼就知道发个两百红包的土鳖,简直是没有任何的可比性。
段二代如果不收,就证明——他不同意段,陈两家的联姻。
段二代也很清楚,如果他再推辞不收,陈家父女就会寒暄几句后,从沙发上站起来就走的。
这枚堪称无价的野参,就是陈家送给陈鱼儿的嫁妆之一。
其实很满意陈鱼儿给自己当儿媳的段二代,怎么能不收呢?
“哈,既然三弟你这样说了,二哥我再推辞的话,那就是不识抬举了。”
段二代立即发出了招牌式的爽朗笑声,站起来:“三弟,你我时隔一年未见,要好好喝一杯才行。鱼儿,你是陪我们两个老头子去喝酒呢,还是去西院去找储皇,小夫妻两个互诉相思之苦呢?”
陈鱼儿立即双颊绯红,羞涩地娇嗔:“二伯,人家还没有和储皇订婚——哼,谁稀罕陪你们老头子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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