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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来征战,未闻有一路避战、保存实力而成事者。”邵勋直接定下了基调,道:“我意碰一碰贼众,试试他们的斤两,你等但思虑如何排兵布阵即可。”
说完,他的目光一一扫过牙门军的李重、高翊、黄彪、章古、余安等人,以及银枪军的金三、王雀儿、陆黑狗等学生兵军官。
“郎君,我看不如在此地扎营等待。”黄彪第一个说道:“斥候探报贼众不过一两万人,我军亦有万众,贼军大至,或攻我营垒,届时便有机会了。如果贼军不上当,或可遣两三千丁壮夫子为先锋,诱其前来。”
黄彪这个主意可真够损的。
丁壮夫子能打吗?当然不行。
就战斗力而言,可能还不如汲桑贼寇的炮灰兵众呢。他们一上阵,定然大溃,没有任何悬念。
黄彪当然知道这点。
事实上他就是利用这些司州丁壮当诱饵,令贼军轻视,上当来攻,再以逸待劳,防守反击,一举得胜。
“将军。”李重拱了拱手,道:“汲桑贼寇也,若面对此等草贼,还不敢迎面而上,我等又有何面目自称禁军?士气可鼓而不可泄,仆建议多遣斥候游骑,查探敌情,观瞭地势,择一有利之处,布好阵势,与贼众决战。”
李重出身洛阳中军,自有一股傲气,对祸乱河北的贼子,他分外看不起,直接建议迎敌而上,一举破之。
邵勋听了,面露笑容。
黄彪则有些尴尬,邵勋拍拍他的肩膀,安慰了一下。
两人性格不同,出身不同,经历不同,想出的主意自然不一样,很正常。
“邵师,我觉得该速速进兵,一举破敌。”第三个说话的是王雀儿,十八岁的他已有几分沉凝气度,只见他指着不远处正在行军的银枪军说道:“银枪军儿郎入营数年,苦练不辍,已颇有章法,而今缺的便是血火淬炼。若连汲桑贼众都不敢打,今后遇到比汲桑厉害的,是不是还要退却?邵师,下命令吧,破了贼众,救百姓于水火。”
金三傻愣愣地看了王雀儿一眼。
他也赞成主动迎敌,理由是老子厉害,天不怕地不怕,贼众来一个砍一个,来两个杀一双,干就是了,看看谁厉害。
但王雀儿给出的一个理由居然是“救百姓于水火”,这是读书读傻了吧?
唉,幸好我读不进就果断不读了,没他这么迂腐。
“邵师,打吧。”十六岁的金三平时吃得好,已然长得五大三粗,为人更是凶狠、粗豪,他是不知道什么叫害怕的。
邵勋看了金三一眼,又笑。
这个学生很奇怪。东海一期一百五十人中,就他身体发育最快,因此邵勋曾叮嘱过吴前,让他好吃好喝供着金三。
但金三长身体的时候,不知道为什么,居然是往横向长。
体格粗壮、敦实,骨节宽大,力量极强。唯一的缺憾就是身高稍矮了一些,不过他还有可能二次发育,看看能不能再长高一点。
“章古,你说说看。”邵勋又用鼓励的眼神看向这位退婚主角。
“将军。”章古说道:“仆屠宰牲畜之时,总是先将其五花大绑,无力反抗,然后再一刀捅入心尖。对汲桑贼众,我觉得黄幢主之策颇为妥当。”
“余安。”邵勋又点了一人。
“我听将军的。”余安应道。
邵勋随后又点几人,众人纷纷依照自己的想法,给出了意见。
邵勋全部听完后,不置可否。
众人屏气凝神,静静等着。
“我曾听过一句话,打得一拳开,免得百拳来。”邵勋说道:“现在有很多人盯着我们这个团体,他们觉得自己兵多、钱多、粮多,又足智多谋,合该驱使我等为其卖命,功劳还归他们,毕竟‘定策’首功嘛。我在梁县、广成泽为大伙谋的福祉,现在知道的人还少,将来知道的会越来越多,环饲我们的群狼也会越来越多。若稍微露出点疲态,怕不是要被人分而食之。”
“今我为先锋,退是不可能退的。既如此,不若进兵,拿汲桑练练手,见见血。将来若对上匈奴,尔等还能有一战之力。”
“我意已决!传令全军,从速进兵,与敌决战。”
邵勋抽出佩刀,扫了一眼众人,道:“若有逡巡不进者,立斩不赦。”
“诺。”诸将轰然应命。
命令下达后,各部立刻开始行动。
邵勋又找来辅兵军官,令其拣选精锐,布置在车队外侧,护卫好辎重部伍,勿要令敌偷袭得手——邵勋不指望他们能帮什么忙,不添乱就行了。
今次一战,还是得靠自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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