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朱敬伦点点头:“阿巧,待会你跟我一起回城吧,就跟着我做事吧。”
这个瘦不拉几的士兵,正是那个肖阿巧,当初被朱敬伦用来交换了印度兵的那个家伙。
肖阿巧很瘦,身高还不到一米六,瘦长的脸怎么看怎么憨厚,这样的人会攻击洋人,完全是被逼急了。如果不是朱敬伦,他早就被洋人枪毙了,所以他将朱敬伦当作自己的恩人,这回是来给朱敬伦磕头的。
肖阿巧也不识字,但却识数,因为他是一个菜贩子,做小买卖的人当然要懂得算数了。
肖阿巧沉默了。
朱敬伦笑道:“你刚才还说要为我赴汤蹈火的,怎么眨眼就不算数了?”
肖阿巧点头:“那我跟林大人说一声。”
答应的倒也干脆,之时眼中有浓浓的不舍,他已经习惯了当兵,甚至享受这种感觉。在广州的时候,他是谁都可以欺负的小贩,买菜的婶子大妈骂他几句,有钱人家的下人也动辄喝斥,他早就习惯了。但到了城外,当了乡勇,他突然变成了一个英雄,因为他广州城里最早袭击洋人的人,大家都把他当成一个好汉,他很享受被人恭维的感觉。
现在朱敬伦让他一起回城,他是真的不太愿意回去了,如果有的选择,他愿意一辈子跟着林福祥。
可是出城后他才知道,救他的是朱先生,所以他按照一个好汉的做法,来给朱敬伦磕头谢恩,但朱敬伦却让他一起回广州,他找不到拒绝的理由,所以答应,他的世界观就是这么的简单,或者说纯粹。
“算了!”
就在肖阿巧就要出去的时候被朱敬伦叫住了,他如释重负的站住了脚。
又听朱敬伦道:“城里认识你的人不少,你现在回城不方便。你还是留在林大人身边,不过你记住了,你的命是我救的,得听我的!”
“小人明白!”
肖阿巧赶紧道,他是真的不想回去,在广州他是买菜的肖阿巧,在城外他是杀洋人的好汉。
“好了,你先去吧,把林庄给叫过来。”
手里实在是没人啊,肖阿巧这种能识数的,在朱敬伦这里也算是人才了。
林庄打着哈欠走进院子,他还在补觉中呢。
但他的叔叔却早就离开了,林福祥要亲自前往花县向黄宗汉报功。
“送我回广州吧。”
朱敬伦趴着对林庄道。
林庄疑惑:“你还敢回去?”
林庄已经知道大殿之所以会爆炸,是朱敬伦点的火。把这些事情告诉林庄,不是朱敬伦为了表功,只是希望林福祥知道自己是拼了命的,朱敬伦觉得林福祥对待自己的态度有些问题,他有必要让林福祥知道自己的立场,希望林福祥能更信任自己一些,不要什么都瞒着自己。
朱敬伦回道:“我怎么不敢回去,洋人又不知道情况。”
林庄犹豫道:“你一个人回去,怎么都说不过去吧。”
朱敬伦道:“你能想到这点很好,所以我要你放几个人跟我一起回去。”
林庄皱起眉头,他们这次抓了上百的俘虏,但每一个林福祥都不想放,那些俘虏都是功绩,送到北京向皇帝献俘是很出彩的事情。
朱敬伦道:“我留在广州还有用,所以你必须放我回去,要让洋人不起疑,我就不能一个人回去。你们不是俘虏了一些翻译吗,那些人没什么大用,放他们跟我一起回去。我记得还有一个洋翻译,反正受重伤了,还不一定活呢,也一块放了吧。”
那洋翻译自然是赫德,他运气很好,竟然没有被炸死。
生存,很容易。 生活,很艰难。 我族,要的不是卑下的生存,而是昂首高傲的生活。 我族,誓不为奴!...
简然以为自己嫁了一个普通男人,谁料这个男人摇身一变,成了她公司的总裁大人。不仅如此,他还是亚洲首富帝国集团最神秘的继承者。人前,他是杀伐果断冷血无情的商业帝国掌舵者。人后,他是一头披着羊皮的狼,把她啃得连骨头也不剩。...
一念成沧海,一念化桑田。一念斩千魔,一念诛万仙。 唯我念永恒 这是耳根继仙逆求魔我欲封天后,创作的第四部长篇小说一念永恒...
她不过是相个亲,结果直接却被抗去了民政局。她还不想结婚喂!权少,可不可以离婚啊!离婚?可以,先怀个孩子再说。...
一个从边陲小城走出的少年,从修炼古老石碑内的神秘一式开始,一路高歌狂飙,打造一片属于自己的天下...
无意中获得了一枚运气骰子,还穿越到娱乐业匮乏的平行位面,王昊这下牛逼了。 运气骰子的六个面分别是非常倒霉,倒霉,普通,好运,非常好运,神级好运,每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