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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春的太阳缓缓从东边的山头上爬起来,越爬越高,光芒万丈,但照在身上却没什么热度。
户部尚书府西跨院西北角上的一个与周围布局格格不入的暖房里,郑大姑娘郑采薇从将将长出两半叶子的菜地里直起腰来,被襻膊束起的宽大衣袖下,露出两截雪白的皓腕。
暖房里温度偏高,虽然还在乍暖还寒的初春,郑采薇饱满的额头上还是布满了一层细细的汗珠,她也不甚在意,用右手手背随意糊了一把,又转身去了旁边一畦长势茂盛的白菜地里,继续弯腰把一棵棵杂草拔去。
说起郑尚书,京城的书局里不知道以他为底板出了多少本话本子,捞的银钱,大概比郑尚书这么多年的俸禄还多些。
户部尚书郑长庚是一个泥腿子出身,靠着母亲卖绣品读书,成功考取功名,成为当今皇帝的第一任天子门生。他也是唯一一个短短几年就爬上尚书之位的寒门学子,外界传闻,是因为他和当今皇上关系很不一般。
郑尚书虽掌着油水最多的户部,却是个孤臣。他每天最重要的事情有两件,一件是上朝,帮着皇帝舌战群臣,帮着皇上管好库房;另一件,就是按时回家陪家人吃饭。
“小姐,歇歇吧,差不多该用午饭了。”丫鬟杜鹃打起暖房的帘子莲步轻移,伸手扶起弯腰拔草的郑采薇。
“父亲回来了吗?”郑采薇问了一句,把手中的杂草扔进一边的篓子里,又继续拨开白菜叶子,揪起一株荠菜。
“尚未回府,许是什么事耽搁了。”
“那就再等等父亲吧,他进府你就通知我,我从这里赶过去用饭,完全来得及。”说完,头也不抬的继续侍弄小白菜。
丫鬟杜鹃叹了口气,默默的退了出去。全府上下都知道大姑娘不爱红妆也不爱诗词歌赋,偏爱种地,京城的夫人小姐没少笑话她“是个只知道种地的泥腿子”,自己偷偷劝了小姐很多回,可她依然固执的种白菜、种昆仑瓜、种青菜、种豆角,偶尔还会去庄子上种种水稻、黍和稷,府里时不时就能吃到小姐亲手种的菜,这也算是一桩美事吧,毕竟小姐种出来的菜,总感觉比外面买的要好吃一些。
“杜鹃,杜鹃”杜鹃闻声把思绪拉了回来,打起帘子再次进了暖房,“小姐,您叫我?”
“现在什么时候了?”
“已经过了午时三刻了。”
郑采薇皱了皱眉头,已经这么晚了,“父亲还没回来?”
“是。”
郑采薇的眉头皱的更深了。父亲每天雷打不动最晚午时一刻,一定在家里陪家人吃饭,这个习惯自己生下来多少年,他就坚持了多少年,可是,今天。。。。。。
事出反常必有妖,尚书府为了保皇,竖了太多敌人了,保不齐。。。。。。
思及此,郑采薇几下松了襻膊,抖了抖衣袖快步出了暖房,往自己住的兰禾院走去,走的太快,杜鹃一路小跑才能跟上。
“小姐,出了什么事?”杜鹃一边跑一边气喘吁吁的问。
郑采薇不再说话,进了院门后,径直去了书房。在书架上、博古架上、书桌上这里碰一下,那里拉一下,扒拉出来几个油纸小包,又找了个小匣子,把几个小包放了进去,落了锁。然后,拉开书房门,往卧室走。
郑采薇心里很慌,刚才那个想法升起来之后就压不下去,她一直很相信自己的直觉,所以把重要的东西都收了起来。前几年,有一回父亲被朝臣陷害之后,她就偷偷在自己卧室的床底下掏了个洞,时不时放点银钱进去,完事后把地砖放回去,床一掩,什么也看不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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