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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沈墨书交易有一个好处。
就算他拿到了更想要的东西,打算终止交易,也会提前告知,而不是直接把他卖了。
闻映潮回去的时候,已经将近十一点。沈墨书坐在桌边上玩牌,把它们搭成塔状,再“呼”地一下推倒。
“回来了?”他表情自然,吹了声口哨,好像后天就要跟闻映潮掰掉的人不是他似的,“我饿死了,去做饭。”
闻映潮把咖啡搁在桌上:“你就不能自己点外卖?你厨房里的自动炒菜机是摆设?”
沈墨书说:“吃腻了。”
闻映潮觉得自己就不该前几天爬起来煮泡面,还被晚归的沈墨书撞上。
他翻翻冰箱,发现里面添了些新的食材,闻映潮拿起一包娃娃菜看了看,发现日期还挺新鲜。
“你今天买菜了?”闻映潮记得他出门前还没有这些。
沈墨书说:“顾云疆送的。”
闻映潮微不可察地一停。
“他没事送菜干嘛,你又不做饭,闲的吗?”
“闻映潮,”沈墨书终于正经起来,“顾云疆知道你在这,从我放出‘你在南桥’这个消息的那天起。”
“但是碍于我的身份,天网不方便和我撕破脸。”
闻映潮说:“顾云疆憋了这么久,总算等不及了?他一来,你就把我卖了?”
沈墨书耸耸肩:“他说会拿更有价值的情报和我换。”
“的确很有用。”
闻映潮不意外,他甚至能猜到顾云疆拿来收买沈墨书的情报是什么。
原作中的蔷薇墓土篇,顾云疆曾与墓土深埋的石碑共鸣,意外发现了沈墨书的过往。
这个人太神秘,连执灵能力都是个谜,档案处标着未知,谁也不知道他是什么时候来到繁花之苑的,更不明白他做着这种生意,怎么能长长久久地在此安然下去。
除了顾云疆外,无人知晓。
穿书而来,手握剧本的闻映潮不算在内。
沈墨书真实的能力是“不死”,他长生于世,近六百年。
他一生所有的悲剧都来源于这个“不死”。长生殿未能求得的永生,对他而言,反像一个可怖的诅咒,分外讽刺。
沈墨书没心没肺地拆开咖啡包装袋,一点儿也不为卖了闻映潮这件事而愧疚,他还是那副样子,毫无心理负担地继续使唤闻映潮。
沈墨书没对不起他什么。
他们之间本来就是最普通的交易关系。闻映潮本就不觉得沈墨书会对什么人抱以真心。
他挑了几个西红柿,问:“今天太晚了,我做个西红柿炒蛋,再加个醋溜娃娃菜行吗,肉没解冻,弄荤的太麻烦了。”
“行,”沈墨书打了个响指,“都可以。”
厨房里香气弥漫。
闻映潮以前和室友合租的时候,是两个人轮着做饭的。有时候吃惯了,想尝点别的,还会自己对着菜谱琢磨新菜式。
因为,她是真的很想念他,很想,很想,那股想要他的感觉,也越来越强烈。他们本来是夫妻,在这种事情上根本就没有必要压制。而且,此刻她也只是手受伤了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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