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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公主赠衣(第2页)

赵破虏:“千真万确啊侯爷!

你信我啊侯爷!

霍去病嘴角上翘:“你放屁!

嘴上说放屁,其实信了。

《洛神赋》太特殊了,它不是华丽,也不是文学造诣有多高,它也不是赋写的结构有多精妙。

他是遣词造句突破了时代!

当世,如果有感情要抒发,很少有人能把一句话写的漂亮。

高祖刘邦写的"安得猛士兮守四方"已经是牛哔之中的牛哔了,高祖这几句居然押韵的同时,格律读起来还有点顺口!

刘彻也是文学爱好者,也喜欢写“XXX兮XX”但居然一句顺口的脍炙人口的利于传播的都没有。

以至于没有读书人听过刘彻写的歌。

而《洛神赋》遣词造句,突破了时代的局限。

这一读,和以往的文章完全不同,但!

又读起来格外通顺,比以前的文章更通顺!

仿佛以前的文章像是淤积的小河沟,而《洛神赋》就是挖掘机,几铲子下去,把河沟通了!

水直接喷涌而出,那种畅快,难以想象!

而它这几铲子挖的,还颇有艺术气息,同时还优美。

有一种,挖掘机在河边一边挖河沟,一边跳芭蕾的美感,是又有力量又有柔美又难以想象。

无论是谁,只要是写过文章的,但凡看了《洛神赋》就能感觉,自己什么都没干,写作水平暴涨了!

自己如果用《洛神赋》的思维去写文章,那绝对吊打以前自己写的文章。

毕竟从"大炮轰他兮鸣如雷,中彼老母兮露白骨"到"大炮轰他老母,炸的粉身碎骨"之间读起来明显是后者顺口。

而行文格式上的提升,就好比自己用铁刀,能吊打用青铜刀的自己一样。

其实,霍去病根本不信《阿房宫赋》是自己二弟写的。

但看了《洛神赋》反而相信了。

因为,死读书的人,读书越久的人,越不可能写出《洛神赋》,如果是一个学认字才四五个月的人写出《洛神赋》虽然离奇,但也比司马相如永春了一辈子六十岁了改打长拳要靠谱。

于是,一路上霍去病开始派人专门去打听霍海的事情,而且还派人回长安,打听家里的事情。

很快,霍去病就听说了霍海开始做生意,售卖纸的事情,并且霍去病也拿到了白纸。

有了白纸,手底下的人读书认字马上就快了很多。

毕竟不再需要拿着笨重的竹简了,也不需要拿树枝在冻土上划拉了。

霍海的厉害也在队伍里传开了。

如今,将士们都知道,侯爷的弟弟不一般。

侯爷是大汉将星,那侯爷的弟弟就是未来执宰者。

终于队伍到了长安城外十里的地方。

陛下给匈奴人圈了一块地,让他们过去暂居,所以大军到了城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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