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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凌打量了一眼客厅,一眼看到厨房后,便自走去。此时正是上午九点,阳光依然那么的灿烂,照射到厨房的灶台上。而陈思琦见到沈出尘离开后,方才闪了出来。她看了陈凌一眼,欢喜道:“哥,我发现你变了。”
“更帅了?”陈凌笑道。
陈思琦正儿八经的点头,道:“嗯!你刚来这儿时,我觉得你很不开心。但是现在,我觉得你又跟那会儿在部队时一样了。”陈凌当然知道这一点。那时候在部队,自以为已经是武学巅峰,所以自信,从容。但现在知道了沈默然,造神首领这样的真正高人后,依然能保持自信,从容,这其中的进步不可同日而语。
且不说这些,这段日子陈凌虽然体内杂质被淬炼的很彻底,但是身上的白色T恤都已经染了一层黑色,不洗澡确实难受。当下冲陈思琦道:“我先去洗澡。”陈思琦道:“等一等!”说完跑开,片刻后从卧室出来,手上多了一套很有品位的白色衬衫,黑色裤子,以及劲霸男士内内。陈思琦倒是很坦然,陈凌有些窘。
浴室里,洗发水,沐浴露一应俱全。就是这些洗发水的牌子上都是俄文,其实陈凌也不知道是那国的文,反正这儿算俄罗斯领土,自然是俄文了。
痛快的洗了一个澡,换上陈思琦专门给他买的衣服,穿上后,还别说,非常的合身。足也看出陈思琦对这个哥哥是多么的上心了。
饭桌上做了三菜一汤,还有一瓶来自中国的小糊涂仙。陈思琦虽然不胜酒力,却好酒,总是想逮着大家高兴的时候喝上一点。这也是陈凌后来才知道的。
这边的蔬菜少,水产多,三个菜中有两盘鱼类,金枪鱼,热带鱼,再就是一点紫薯菜叶。金枪鱼和带鱼不论怎么煮,那层骨子里的腥味儿也无法驱除,陈凌虽然对菜的兴趣不大,但是紫薯菜叶却觉得很清甜,吃的倒是欢快。
陈思琦察言观色,看着陈凌不爱吃鱼,不由有些苦着小脸蛋,道:“哥,是不是我做的不好吃?”
陈凌呵呵一笑,道:“那来那么多讲究,不过相比这种鱼,我倒喜欢我们那儿的鲫鱼之类的。”
陈思琦轻声一笑,道:“可是这种鱼在我们国内,卖得老贵了,尤其是金枪鱼。过去的大多是罐头。”
两兄妹吃着饭,说着话儿。陈思琦觉得欢乐无比,她就是喜欢有一个属于自己和哥哥的家,与世无争。
陈凌想起什么,道:“陈思琦,难道尘姐对你很凶吗?为什么你总是怕她?你看她都因为你害怕,才没来吃饭。这样多不礼貌。”
陈思琦顿时如做错事的小孩子垂下了头,陈凌立刻心疼起来,也不忍责怪她,正欲开口时,陈思琦道:“哥,难道你不觉得尘姐姐很····”
“很什么?”
陈思琦道:“很有威严啊,我觉得面对她,就像面对天尊一样,她再怎么跟我取笑,我都不敢放肆。”
陈凌一怔,随即恍然大悟。因为沈出尘的大势是元始天尊,陈思琦则是凡人。凡人怎么敢不畏惧,敬畏天尊。而自己不觉得沈出尘的气势,是因为自己的大势是凌云大佛。那么与沈出尘之间,关系就是平等的,自然能觉得亲近。
吃过饭后,林岚前来带陈凌与陈思琦去逛伊尔库茨克。开的是一辆军牌车,这儿主要街道上的治安还算是控制的很好,当然,这个好是相对来说。跟中国国内比就差远了。
而且伊尔库茨克的建设也很不错,在这里,它的郊区乡下,还是贫穷无比,犹如刚解放的中国。但是城市上的建设又畸形的繁华。
伊尔库茨克以山多,水多而闻名。森林覆盖面积是达到百分之七十五。而贝尔加湖的淡水是全球的百分之二十。
林岚十分的健谈,陈思琦跟她也很亲昵,林岚带着两兄妹逛了不少热闹繁华的地方,向陈凌介绍了很多关于这边的历史文化。最后找了一间小酒吧,尝到了这边独有薄饼和鱼子酱,吃起来滋味酥脆中带着鱼子酱的独特风味,很是有趣。
小酒吧的装饰充满了异国他乡的风情,外面是马路,夕阳照射着。
吃完薄饼,再就着马林果酱喝茶水也是非常有意思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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