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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说了,我还忘了给你样东西,”叶秋拉过她的旅行箱打开,在里面翻腾出一个小口袋,递给初寒妞。
”这是什么?”初寒妞接过后惊奇地问。
”打开看看,”叶秋神秘地说。
”是冬虫夏草?!”初寒妞惊呼道。
”干嘛大惊小怪的,”叶秋沉静地说,”这是我亲手挖的,一天我一共挖了二十颗,给你十颗,另外我又买了点,在箱里,等我拿给你。”
初寒妞手里拿着了一只,把弄着,反反复复看个不停,”这东西可怪了,冬天变成虫子,夏天变成草,你看上面是草的芽,下面是虫子模样,这东西太昂贵了,我不敢要?”
”拿着吧,我的好妹妹,”叶秋抓过初寒妞一只手说,”你把它打成粉,让你爷爷服用,强身健体,尤其对心脏好。这次青海之行太有回味了,我们去了雪山,那儿的景色太美了,空气爽得发甜,要是能打包,我非得拿回来一些珍藏不可。”
”吃的咋样?”初寒妞想到一个最朴实的话题。
”我们整天吃肉,”叶秋兴奋地说,”羊肉牛肉,还有牦牛肉,炖的、烤的、酱的,吃了个遍,而且那肉纯呐,都是散养的,老有营养了,你没看我都胖了?”
雄鸡啼晓,新的一天在鸡叫声中姗姗来迟,初寒妞在厨房做早餐,她要给作家姐姐熬点自家种的菠菜汤,再放上冬蝉夏草。
吃着饭,院里的家狗在吠叫,平常是不叫的,狗眼是透视眼,可以看透人心,兴许它看到恶人了?
的确院外来了两个小伙子,一个是金亮——金水娟的儿子,也是贺老倔的私生子,另一个人,初寒妞一眼看出是那个坏小子——「大高个儿」,他俩咋混到一起了?
”初寒妞,”「大高个儿」大嗓门喊道,”不是冤家不聚头,我的哥们金亮要来看他妈,我听说是去后山村,就跟他来了,咋的,你那眼神像要杀了我似的,到你家了,中午请我吃点啥美味佳肴,那天可是你破了我的财?”
”请你吃个屁,”初寒妞谩骂道,”有好吃的,我喂狗也不喂你!”
”别胡闹,”金亮给了「大高个儿」一拳道,”寒妞妹,我来看我妈,中午我请客,到时你和爷爷都去啊,我让我爹做东。”
回到屋里,初寒妞心里七上八下的,跟啥人学啥人,金亮该不是也是地痞混子,我得跟贺大爷说这事,老跟一个小偷做朋友,不狼狈为奸才怪呢!
收拾完早餐的碗筷,初爷爷要去大棚看看,初寒妞带着叶秋去贺老倔家。
真有金亮的,他果真让他爹做吃的,一只大公鸡都给杀了,那个「大高个儿」帮着秃噜鸡毛,这小子还会干这活儿?!
”寒妞,我们中午真的来吃饭吗?”显然叶秋也觉得这个「大高个儿」不顺眼,忐忑地小声问。
”嗯,”初寒妞肯定地说,”如果没有这个坏小子,我还未必来吃,我要会会他?再说,贺大爷家的鸡都是散养的,老好吃了,大补!”
”寒妞和叶秋来了,”贺老倔从屋里端盆水出来道,”我刚才还想给你打电话,中午把你爷爷也叫来,我儿子带他朋友来家,我咋说也得招待下,到乡下来吃只鸡还不算稀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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