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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才断了呢。”
安归王冷哼一声,低声骂道:“是被那个鬼女人给踢得,要不是我躲避及时,还有可能真断了--哎,对了,你和她是一伙的,你为什么要救我呢?”
在安归王说话时,高飞已经慢慢除掉了她的靴子,揪下了袜子,露出了一只白生生的脚丫。
安归王的脚丫很美很精致,就像一件艺术品,五根脚趾微微扣着,好像卧蚕那样可爱,脚趾甲是泛着健康的红色,皮肤滑腻就像凝脂。
幸亏高飞没有恋足癖,要不然看到这样美的一只脚后,说不定就会捧起来亲吻一番了。
但饶是这样,在看到这只脚后,他心里还是荡了一下。
安归王发现了他脸上的异常,下意识的向回一缩,却触动了被踢伤的脚踝,忍不住轻哼了声。
高飞这才回过神来,看向她的脚踝处:“乱动什么,接不上以后要是变成瘸子,可别怪我。”
脚踝已经肿胀了起来,透着微黑的红色,侧面明显的高出了一块,看来就是脱臼后的骨头了,也不知道安归王为什么这样硬气,伤成这样了还能坚持跑路,真是了不起。
“我变成瘸子,不怪你怪谁啊,谁让你这么晚才来救我的,哼。”
安归王就像个小女孩似的,娇嗔着说出这句话后,才意识到了什么,俏脸微微一红,眼里浮上恶作剧的神色:“怎么样,我脚丫很好看吧?”
高飞实话实说:“嗯,是很好看,最起码比猪蹄好看。”
安归王没在意他的冷嘲热讽,腻腻的说:“那你想不想亲亲它?”
高飞嗤笑一声:“其实我更喜欢吃了它,如果加上酱油、大料等东西慢火炖一个小时的话。”
“暴殄天物。”
安归王低低骂了声,忽然又问:“我的脚漂亮,还是她的脚漂亮?”
“她是谁?”
“你知道我说的是谁。”
“是楼兰王吗?”
高飞想了想:“我没看过她的脚。”
当初在地下楼兰古城时,莫邪征东倒是在高飞面前褪下光过,不过当时高先生只顾看人家身材了,还真没有注意到她的脚。
安归王的声音充满了慵懒:“撒谎了是吧?”
“爱信就信,不信拉到。”
高飞说到最后这个字时,双手忽然猛地用力。
随着咔吧一声轻响,和安归王的一声闷哼,脚踝复位。
“好了,问题不大,静养片刻就能复原的。”
高飞拍了拍手,站起身说:“她没追来,看来是找不到这儿了,你也算安全了。好了,我得回去了,还有事。”
安归王慢慢活动着左脚,眼神黯淡了下来,淡淡的问:“你就这样走了?”
不等高飞回答,她又说:“你就这样讨厌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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