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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她不在意。
身为人家老大,偶尔的给他们发点福利,还是很有必要的嘛。
聪明的老大,都懂得该怎么做,才能让小弟们看到某些其实不切实际的希望,继而对着这个梦幻般的气球进军,为她甘心赴汤蹈火,在所不辞的。
更何况,被小弟看几眼,又不是被他上了,更不会由此就少块肉之类的呢?
更、更何况,像沈轻舞这种绝代尤物,拥有如此完美的娇躯,却整天藏在衣服里面不被男人欣赏——唉,这绝对是最大的资源浪费啊。
非但不损失什么,还能收获男人的口水,和热烈到疯狂的目光,给他们一个甘心为她赴汤蹈火的梦幻气球,真可谓是好处多多,沈轻舞这么现实的人,又是何乐而不为呢?
不懂得利用自身优势,来牟取最大的利益行为,才是被沈轻舞所不齿的。
就像她特别不高兴沈抗委婉的“指责”她,秀眉再次皱了下时,右手一甩,紫色的蕾丝小内,就像云彩那样,飞在了汤姆的脸上,带着她香甜的身体气息。
“小抗,我发现你和家里其他人那样,都特别的虚伪。我当街更衣怎么了?这叫光明磊落。不比那些明明打扮到妖艳性感走在大街上时,恨不得迷死全世界的男人,却在被男人非礼时,又痛斥人家是流氓的虚伪女人,强过一百倍?”
听沈轻舞这样说后,哪怕明知道小姑可能是世界上最洒脱的女人,背对着她的沈抗,也唯有目瞪口呆,不知所对。
“所以呢,我是绝不会做那种明明是婊砸,却偏偏想立个贞草牌坊的虚伪女人。”
沈轻舞说着,从汤姆双手捧着的纸袋里,拿出了衣服。
汤姆双手捧着的这个纸袋,银光闪闪还带有花纹——仅仅看这个纸袋,就能确定它的价格,至少在三十美金以上。
能够用如此贵重的纸袋,所装着的衣服,如果不价值上千甚至过万的美金,估计很多人都会觉得是一种浪费。
流浪汉所穿的衣服,能价值几何?
就别说价值了,就算扔在垃圾箱里,除了被乞丐所关注之外,就不会被人多看一眼了。
可沈轻舞从名贵纸袋里拿出来的衣服,就是一身流浪汉才会穿的。
不但褴褛,而且还满身油腻和污垢。
用眼角余光偷看沈轻舞穿衣的汤姆,真想一板砖拍死这个败家女人。
沈轻舞的败家,是败她自己的家。
这么娇嫩的躯体,所穿的衣服,不该是由云彩织就的吗?
好像也唯有云彩织就的彩衣,才能配得上沈轻舞的娇躯。
可这个败家娘们,却穿上了一身貌似比汤姆所传还要不如的乞丐服。
非但如此,她还在穿好后,抬手把秀发弄乱,又在手心吐了口水,在人行道满是尘土的护栏上擦了擦,又抹在了脸上——造孽啊,活生生地造孽啊。
真想一板砖拍死你!
汤姆眼角直跳时,就看沈轻舞做了个扩胸动作,凸显了她傲人的*,下巴抬起朝天惬意的叹了口气:“唉,还是这身衣服穿着舒服啊。汤姆,你们先走,我还要和小侄子聊聊天。”
听到她的声音后,只想到处找板砖的汤姆,心中怵然一惊,立即从不该有的愤怒中清醒过来,意识到老大其实很可怕了。
培拉先生的尸体,还没完全冷却呢。
汤姆要是被老大发现对她不满——后果不敢想象啊。
汤姆走出很远后,才抬手擦了擦额头冷汗,轻声问:“弗拉斯,咱们老大的帮派叫什么名字来着?”
“丐帮。”
弗拉斯的记忆力还是很不错的:“丐帮用英文来说,就是流浪者之家的意思。”
本书旨在打造第一刁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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