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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云汐两只手搓了搓,淡淡的果香让她心情愉快。
她多的能力没有,只能尽力照顾身边的人了。
*
楚云汐归来,阵仗很大。
连墨念琛公司的员工都知道了,就别说是墨家人了。
墨世琪在手机推送的新闻上看到了消息,她去找林雅诗时恰逢碰见接到秘书电话的墨建军,这下可好,一家人合计来合计去,都觉得这一次他们不论如何都没有办法再阻止楚云汐了。
周末墨念琛不上班,便提前一天来了电话说第二日会带楚云汐上门。
所谓上门,怎么可能只是简单的拜访而已?
墨念琛这分明是要以女朋友的身份带她进门谈婚事,并且要他们接纳楚云汐。
事已至此,墨建军只能接受了,毕竟当初是他自己主动告诉墨念琛说如果能找到楚云汐就同意他们结婚的,全家人也都同意了。
既然如此,墨建军便让林雅诗出去逛街,买点什么当作给未来儿媳妇的见面礼。
林雅诗一百个不情愿,但她也实在不想看到墨念琛继续颓废的样子了,只好答应下来。
她和程凤兰有些日子不见了,便约了程凤兰一起去逛街。
她们一起去了闹市区一家生意不错的金店。
这家金店是香港过来的品牌,款式都比较新颖,做工也很精细,既然是送给未来儿媳妇的,林雅诗便打算挑点看起来不错的礼物。
楚云汐人好看,皮肤亦是白皙,若是佩戴黄金首饰也会很好看。
换句话说,就算楚云汐不戴,长辈们送黄金首饰还是可以的。
林雅诗坐在明亮的柜台前,看着玻璃展柜中那些金灿灿的首饰只觉得眼花,程凤兰热心的帮她挑选,还以为是林雅诗想买首饰。
她们二人一个穿皮草,一个穿羊绒,程凤兰又是演员出身,导购小姐们一看她们就知道购买能力强,热心极了,专挑重的大的给她们。
“雅诗啊,你最近都没叫我出来逛街,我还正琢磨着这两天找你呢,真是心有灵犀啊。”程凤兰拿起一只沉甸甸的金镯子就往林雅诗的手上套,一边说:“你这个人平日里也素雅惯了,怎么,还想着老来俏了啊?这把年纪要开始戴首饰了?”
林雅诗还真是一如程凤兰所说素雅得很,除了墨念琛给她买的那条项链,她基本很少戴什么。
她不是没有首饰,结婚纪念日什么的墨建军都记得的,会给她置办整套整套的首饰,什么宝石的翡翠的珍珠的,五花八门,但她没有佩戴这些的习惯,她基本都不会去戴,除非陪着墨建军参加什么重要场合需要配首饰。
这样的她,自然不可能戴什么沉甸甸的金镯子了。
她叹一口气,扬起手左看右看挑剔着这个大金镯子的花纹,跟程凤兰抱怨了起来:“哎,不是我戴,准备送人的,我哪会去买这种东西啊。”
“哟,谁啊?送人的,那买小点的好了。”程凤兰立即又从导购小姐摆在柜台上的一堆镯子里挑了一个秀气许多的出来。
“能有谁啊,未来儿媳妇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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