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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未感到如此宁静,生命变得那么美丽而富有色彩,verybeautiful。
或许只有在经历过死亡之后,才能真正感受到生命的伟大和美丽,就如同这夕阳一般,美得让人窒息,如同身在幻境。
不知何时,房门被推开了,夜华穿着笔挺的西装走了进来,嘴里还叼着一支雪茄,装模作样的抽着。
“怎么样?好点没?”
他心不在焉的说着,一屁股坐到了床沿上。
“好多了。”
我挣扎着支起身子,然后打量了他一下说,“怎么这么臭屁?西装都穿起来着?这也不像是你的风格啊?”
“我也不想穿啊!还不是程铭让穿的,说是要注意公司形象。不过这雪茄味道真不错,据说一根就要好几千块呢!”
夜华说着又抽了口雪茄,然后半眯起眼睛,一副颇为享受的样子。
“扯淡吧!哪有那么贵?”
我不可置否的说道。
“真的,你要不要尝尝?”
他说着将手里的半截雪茄递了过来。
我也不好意思拒绝,于是便接过来抽了一口,味道确实很不错,有股香味儿,但还是抽不习惯,感觉呛得厉害。
“对了,你又不是他们公司的人,怎么还就影响形象了?”
我一边诧异的问他,一边将雪茄递了过去。
夜华接过之后,皱着眉头抽了几口,然后有些敷衍的说,“程铭想让我留在他公司做事。”
“你答应了?”
我难以置信的望着他。
夜华又抽了几口烟,然后别过头去说,“他给出的条件很优厚,再说了,我们也不能老是东奔西跑的去农村做法事,那能赚钱几个钱?还不如在城里开个算命摊位来的靠谱呢!”
听完这话,我忽然感觉心里沉重的厉害。我也没有看不起夜华的意思,只是感觉一个人如果只为了赚钱活着,那我们一开始的初衷似乎就不存在了,这等于是背弃了自己最初的理想和抱负。
可是话又说回来,现如今这个社会,谁不是为了赚钱而活着呢?抛开物质和欲望的追求不说,人毕竟是要吃饭的。所以夜华这样选择,也无可厚非,况且她还是一个有野心的人。
我只是觉得如果他选择跟着程铭,恐怕我们以后就是各走各的路了,那样难免会有些遗憾。
不过我尊重的他的选择。
我从床头摸了根烟出来,点燃后默默地抽着,夜华也不说话。
最后还是我打破的沉默,“丫头怎么打算?”
我问他。
夜华长出了一口气说,“她很喜欢这里,也喜欢这样的生活方式,我想如果不出意外的话,我们年底就要结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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