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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昨天,白板还哭的好像孩子似的,拍着雄膛对高飞和詹姆斯说他要退休了,以后再也不会去亲自杀人,他要和芭芭拉像无数奉公守法的美国良民那样,幸福快乐的生活在这个最伟大、最安全的国度里。
可那句话仿佛还在耳边回荡,今天他却又端起了改良版的狙击步枪,和新婚妻子芭芭拉、大猩猩以及猴子三人一起,开始残忍的收割人命。
没办法,有人靠着人数众多手里有枪,就敢肆意追杀他们的兄弟、把他们的兄弟撵的狗一样狼狈逃窜,这口恶气说什么也不能咽下去的。
我本善良,奈何现实逼良为、为杀手。
一个照面,四个人就从四个方向,点杀了四个优秀的摩托车——驾驶员。
无论这四个杀手的本领多大,但他们在飞跃时被人一枪撂倒,也只能说是优秀驾驶员,和杀手无关。
喀喇,飞快的拉动枪栓后,躲在东南角一栋教堂三楼窗口的白板,从瞄准镜中瞄准了一辆黑色大越野车的司机脑袋,并果断扣下了扳机。
银色的穿甲弹弹头,以死人无法想象的速度,咻咻厉啸着击穿轿车车窗,把司机脑袋砰然打爆,绽放出万朵桃花!
正在狂奔要冲过路口的黑色大越野,在司机光荣中弹后,车子就像驶去控制的疯牛那样,狠狠撞向一辆停在路口的车子。
哄!
一声大响,越野车撞在别人车子上后,直接飞上了半空,然后四轮朝天的重重砸在了地上。
那辆倒霉的车子,也被撞出十几米远去—一连撞了三四辆车子才停住,也不知道开车的哥们是死是活。
没有人关心这些被殃及的无辜良民,白板他们四个没有,紧追不舍而至的芬妮等人更不会在意。
前面四辆摩托车,和黑色越野车接连遭到毁灭性打击后,第二辆呼啸而至的车子,马上就是一个急刹车,三个身穿黑色夹克的大汉拎着枪,飞快的跳了出来。
正如默森所说的那样,芬妮带来的这些手下,都是老乔治从世界各地挑选的优秀退役特种兵,单兵作战的能力相当强悍,遇事也能保持绝对的冷静。
在开道的同伴殉职后,他们马上就做出了最为正确的反应——也许,是错误的。
因为三个人刚跳下车子,还没有等他们找到掩体观察周围环境,几颗可恶的狙击子弹,就把他们狠狠撂倒在了地上,其中一人命好,脑袋上挨了两颗,直接被打成了烂西瓜。
押后的芬妮大惊:还没有看到敌人在哪儿,就有十名手下光荣殉职。
这些手下,可比此前派去刺杀凯撒的那些杀手厉害,他们都是老乔治直接领导的单兵作战精英啊,怎么可能会像瓷娃娃那样,不声不响的被人打碎了呢?
这,证明了什么?
只能证明隐藏在暗中的敌人,比这些人还要强悍,冷酷,恶毒。
事实上也的确如此,毕竟白板、大猩猩他们这些年一直拼搏在杀戮中,无论是单兵作战经验,还是能力,都不是老乔治手下这些平时戴着墨镜装酷可以、但没有多少几乎实战的手下能比的。
更何况,白板等人所使用的狙击步枪,都是经过改良的,堪称世间最完美的杀人武器。
名噪世界的法国外籍军团A军精锐‘狙杀小组’,无论是单兵作战还是小范围的团体配合,都要拉芬妮等人十七八条街。
躲在暗中点杀他们,和挥舞着屠刀的屠夫在鸡舍中宰杀一只鸡,好像也没什么区别。
十名精锐手下瞬间丧命的残酷现实(那辆四轮朝天的车子里,除司机之外的其他两个手下还会不会活着,芬妮没有丝毫希望),让芬妮目瞪口呆,浑身颤栗了起来。
砰的一声脆响,坐在副驾驶上的那个手下,脑袋里窜出一股鲜血,软塌塌的倒在了司机身上,浓郁的血腥气息,也惊醒了芬妮,继而嘶声叫喊起来:“调头,快调头,走!”
幸好开车的哥们也算得上是真男人,没有被接连惨死的同伴吓坏,只是嘴里发出一声绝望的吼叫,飞快的调转车头,油门踩到底,擦着数辆车子逆行狂奔而去。
惨烈枪战,或者说一边倒的屠杀结束。
期间最多用了三十几秒钟,芬妮连敌人什么样子都没有看清楚,十一名手下就命丧黄泉,这还是她见机得快,如果晚一步逃离的话,今天他们注定会全军覆没。
白板等人杀人时,从不为被杀者的数量来衡量自身安全系数,他们习惯了把所有危险都解决干净后,才会收起血淋淋的獠牙。
随着芬妮的落荒而逃,危险解除了。
枪战现场一片寂静,至少方圆三百米内,没有谁说话,更没有车子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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