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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沈纵把车开到了超市,推着轮椅带我买了食材。
回家坐电梯的时候我看着镜子里的反光叹气,很悲伤的问他:
“你是不是把病房里的镜子也藏起来了,我现在怎么这么丑。”
他偏过身子挡在我眼前,哑着声音说:
“不丑。”
骗子。
不过还是原谅他了。
沈纵做饭的时候我就趴在沙发上看他,那个HelloKitty的围裙看习惯了也没有那么滑稽。
沈纵做饭的样子很娴熟,只是不知道什么时候被水蒸气熏到了,一直红着眼。
他做好的饭我很努力的在吃了,结果还是只吃了一点点。
最后我和他一起躺在主卧的那张大床上,我还嘲讽他怎么会喜欢这种嫩嫩的黄色。
他沉默了一瞬才回答说:
“我以为你会喜欢的。”
在他印象里,那个小时候只见过一面,伸手把他从泥潭里拽上来的,穿着公主裙的小女孩应该喜欢这样的颜色。
就像他很多年前见到的那样阳光明媚、不染尘埃,然后一路无忧无虑的长到他们相见的那天。
而不是从重逢的第一天就开始倒计时。
在一起的每一天都不知道是不是最后一天。
我有点困了。
但还是努力睁着眼看沈纵,他有一副好皮囊,不笑的时候看着很冷漠,
笑起来又像冰山消融。
鼻尖有一个很小的褐色的痣,不仔细看就不会发现。
我强撑着精神问他:
“你没有太喜欢我吧……”
他笑了,然后说:“没有。”
我又问:“只有一点点吗?”
他嗯了一声,带着一点哽咽的回答我:
“只有一点点。”
我费劲的点了点头说:“那就好。”
只能有一点点喜欢我,不然我就太愧疚了,他太爱我了,我是没办法那么干脆的死掉的。
意识模糊前的最后一刻,
沈纵偷偷亲了我的额头,他是个胆小鬼,我都要死了也只敢亲额头。
我听到他颤抖的声音带着抑制不住的哭腔响起:
“傻子……骗你的……”
好吧,
好吧。
那我就争取努力记住你的脸,
这样喝了孟婆汤也不会忘。
下次让我先认出你,我先喜欢你,我先亏欠你。
窗外的风声呜咽着悲鸣,
是爱人的悲歌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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