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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四章 明明是你喜欢我的野性子(第2页)

“你跟我走干什么……不是,我干嘛要你跟我走啊?”

“敢不敢打赌!”

“呵呵,怎么不敢?你看这月亮,亮得连白兔都看得见。雨?开玩笑。”

她爬上树头,坐在绿枝上,等待他失望而归。

他却向她伸出手,可怜兮兮地说:“拉我上去坐会儿呗。”

“废物。”

真的动手去拉他,才发觉他的手掌有茧,身子也很灵便,方知自己被他愚弄了。这个人,不仅是个文人,恐怕也练过武的。

当然,比起半个时辰后的倾盆大雨,她这点惊讶真不算惊讶。

泼剌——

挨浇的阿澄,不得不服,这个人不仅是个文人,是个练家子,还精通天文气象……

因为打赌输了,阿澄便回了毡帐,留在了王后身边。

后来,胡叟因修史触怒了大王,被下了大狱。阿澄担心不已,但彼时公主正害着热病,阿澄不敢再加重她的忧思,只能把忧思藏了下去。好在,公主说服大王不杀胡叟,多日来又请人照拂着他。

现如今,胡叟在国子学中备受称誉,没几个人不服膺。日子过得也算顺遂。

昨日,是阿澄的生辰。胡叟不知用了什么法子,和出宫采买的赵振联系上了,托他给自己带回了一箱礼物。打开一看,一个是竹马,一个是鸠车,都是小孩的玩具。

阿澄顿时愣住了,旋即哭出了声。

她记得,在从白沙湖回返姑臧的路上,她和胡叟说过,竹马、鸠车虽然是小孩们的玩具,但她家里穷,这种玩具是属于兄弟的,她只能在夜里偷摸着玩一会儿,结果还被阿父发现,狠狠揍了一顿。

这之后,竹马、鸠车便成了她的心结。

本来也只随便说了一嘴,谁承想,胡叟居然记得这件事!

记忆里,他说,他本来叫“阿虫”,是没人要的孤儿,不比阿澄要高贵到哪里去。直到行乞的七岁小男孩,遇到了饱读诗书的胡先生。

那时候,胡炆已经快六十岁了,他唯一的儿子因为疟疾死去,之后他也没再生养。

见阿虫聪慧,胡炆便动了收养他的念头,还给他取了一个不太好听却寓意大吉的名儿:叟。叟,是“老年男子”的意思。

很显然,胡炆希望,胡叟能长命百岁。大抵,这是因为自己拿夭折的儿子吧。此后,胡炆一直把胡叟当亲儿子看待,给他安定的生活,也盼着他能继承衣钵。

时隔一年,但阿澄还记得很清楚,胡叟说,因为严苛的要求,繁重的学业,他一度想放弃那富足的生活,重新做回小乞丐。

可是,就在他与义父胡炆大吵一架,准备逃离收拾衣物的时候,看见书案上的匣子。

匣子是胡炆送来的,胡叟还没来得及打开。临走前,胡叟还是忍不住好奇心,打开匣子看了看。只见,那匣子里装着一只泥娃娃,面目和胡叟很相似,还有几分调皮的意味。

胡叟再往下看去,发现泥娃娃的底部,刻着“多喜乐常安宁”的字样。

胡叟的泪马上就下来了。义父虽然严厉,但仍然希望他平安快乐。后来,胡叟再也没动过逃跑的心思,刻苦钻研学问。

“所以,我那晚看见你想逃跑,就想起了当年的我。”胡叟调侃道,“狗儿,哦不,阿澄,这做人呐,一定要惜福。”

“惜福?那我们的天性……”

“这不冲突啊,只不过,野性子可以稍微收一收。”

此时,想起胡叟送的那些玩具,阿澄笑了起来:“胡叟……你这个癞皮狗……明明是你喜欢我的野性子……”

阿澄对着她的“白月光”吹了吹,一缕羞涩的喜笑,沉淀在她笑涡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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