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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章元山巨头(第1页)

就像猴子说的那样,这座山从来没有平静的时候,谋杀,抢劫在这里几乎每一天都在进行着,一个没有管束的世界正在肆无忌惮的宣泄着自己的野性。

彭六子早就想干掉华马蜂了,不光是因为这家伙的贪婪,更多的是出于对这家伙那张相公脸的不满,只要见到这家伙那张假笑的脸,彭六子就想把自己的斩马刀砍在这家伙的脸上。

刀柄被他捏的吱吱作响,最后还是慢慢松开了刀柄,摊开手一步步的走出了华马蜂的宅院,元山上能让他主动退让的,唯有那张苍白而又充满担忧的俏脸。

退出华马蜂的狗头山,看到自己的兄弟守在山下,恨恨的招招手,就带着手下回到了老爷岭,都是江湖经验非常丰富的悍匪,那里还会不知道自己的老大今天吃了一个很大的暗亏,按理说今天应该拿到自己的那份钱粮,但是老大却空着手回来,群盗立刻就围着彭六子鼓噪起来。

“我迟早要杀了这个卖p眼的相公,今天先忍忍,钱粮咱们老爷岭并不缺,上次从豆沙关带回来的钱粮我们还有很多的剩余,足够我们支用一段时间的,花娘专门给我们做了账,按照账本走半年之内我们衣食无忧。

现在我们只能想一个法子,彻底的把这个相公干掉,一统元山。”

彭六子是一个很有想法的人,否则也不会从上千名强盗中脱颖而出成为两位副寨主之一,从一个憨厚的农家少年逐渐成为强盗中的领袖,他为此不知道吃了多少苦,隐忍的道理他还是知道的,现在唯一缺少的就是一个好的时机,他不相信华马蜂能一直留在狗头山不出来。

华马蜂冷笑着见彭六子退出了自己的狗头山,嘿嘿一笑就回到大厅坐下,一个梳着坠马髻的白衣妇人带着媚笑从内宅走出来,伸手给华马蜂倒了一杯水娇笑着说:“你又克扣了人家的钱粮,小心人家带着人杀上你的狗头山,将你的这颗狗头拿了去。”

华马蜂一只手接过杯子,另一只手要去摸妇人的手腕,却被妇人灵巧的躲了开来,光洁的手腕再一次隐没到白色的长袖下面。

华马蜂讪讪的说道:“黑虎那个死鬼已经死了这么久了,你还是在为他披麻戴孝,那就是一个短命鬼,你还是把这身孝衣脱了,我们立马成亲,也好双宿一起飞啊。”

妇人坐了下来,苦笑道:“你们干的都是没本钱的买卖,这条命朝不保夕的,谁敢和你们在一起图个长久,命不值钱,但是总需要有人能记住吧?我虽然是黑虎抢来的,从十六岁跟着他,现在已经整整十年了,早年间的仇恨也消的差不多了,这十年里,他对我算得上是有情有义,我给他守孝一年,守节一年,就当是还他的恩情。

一年时间到了,该还得还清楚了,我也就彻底的自由了,马蜂,记得活长久些,我不想再还你一次人情。”

华马蜂那张英俊的脸不自觉地抽搐了两下轻声说道:“现在我们都是靠着这点微不足道的情义活着,这山上不缺女人,就缺有情义的女人,老子自从杀了老师,外面的世界就再也容不下我,这些年把脑袋拴在裤腰带上搏命,就是想把这条命保的长久一些,也好,还有三个月,九个月的时间我都忍了,也不在乎这一时半会的。

不过彭六子这个人不能在留了,需要尽快下手,原本想着今天激怒他,让他先出手,没想到这家伙居然能忍得住,算他命大,元山上能用的人手不多,火并对我们没有多少好处,暂且放他一马,只要找到机会,就彻底的干掉他,元山不需要两个寨主。”

妇人给自己也倒了一杯水,抱在手里幽幽的说:“男人啊,总是这么喜欢打打杀杀的,现在这样清净的过日子也不错,何苦么。”

华马蜂摇摇头道:“最近那个该死的道士总是出现在元山周围,听说刘大巴的人头已经被他带走了,我必须小心些,黑虎那样的霸王都被人家斩了,我小心些没有大错。想要杀彭六子必须要等到老道走了以后,我就不相信他能在荒山野岭待多久。”

妇人见华马蜂露出了疲态,起身走到他的身后,轻轻地揉捏着他的肩膀小声说:“我总觉得事情不太对,以前这个老道也会到元山来,可是每次最多一个月的时间,这一次却不依不饶的留在这里半年,你就不觉得奇怪吗?总觉得他好像别有用心,可是我又想不出个所以然来。”

华马蜂笑道:“有什么难想的,黑虎在豆沙关造的孽太狠了,死伤的人不下五百,整个豆沙关才多少人啊,那个老道又自命英雄,所以这一次死死的咬着也没有什么,不就是想抽冷子杀一两个人吗?让他杀,一旦落进我们的圈套之中,要他有来无回。”

妇人眼波流转不知道在动什么心思,手上不停,继续帮着华马蜂揉捏,指尖好几次都轻轻地掠过华马蜂的颈侧,长长的指甲像极了锋利的刀片……

云峥没有见到老道,或许说是老道不愿意见云峥,驮队轻易地穿过了元山,又走在了那条翠绿的山路上。

环境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暑气渐消,代之而起的是一股微微寒咧的感觉,山路两边的阔叶林也逐渐变成了耐寒的针叶林,灌木在逐渐的减少,山林里也不再一头密密匝匝的藤蔓植物,一座大山将南北两面变成了两个截然不同的世界。

一直沉默寡言的赖八变得活泼起来,居然找了两片薄薄的树叶叠在一起吹起叶笛来,声音很怪,一会像是鸭子叫,一会又像百灵一样的婉转。

就在出山的时候,赖八得意洋洋的从怀里掏出一支牛角号,呜呜呜呜的吹起来,喇叭状的山口起到了扩音的作用,将牛角号的声音远远地传了出去。

不一会草原上也隐隐约约的传来了牛角号的声音,赖八得意的说:“你看着,马上就有雄鹰部的人过来接我们,这一次我们的货物多,足够在天湖边上举办一个村噶的,哦,就是集市,哈哈,你们说不定能在遇到美丽的吐蕃少女。”

说起这事,其余的大汉就一起猥琐的大笑起来。

“猴子,憨牛跟着我,晚上住在自己的帐篷里,不许去吐蕃人家居住。”云峥立刻就对猴子和憨牛下了严令,屁大点小孩,钻进去找女人算怎么回事。

憨牛和猴子远比云峥想象的成熟,对这些事情好像早就见识过,和那些粗汉说起荤话来没有半点害羞的意思,也是,指望强盗窝里的少年郎纯洁,就像指望狼窝里的小狼不吃肉一样难以办到。

果然如同赖八所说的那样,草原上不一会就有黑色的小点快速的向山口接近,走进了才发现其中一个背上还背着一个小旗子,看来这位是属于官方的人士,朝赖八招招手意思就是跟着他走,别的牧民见到这位骑士,就老老实实的跟在后面,即使身边的空马上拖着牛皮等货物,也没有要过来交易的意思。

云烨悄悄地观察着这些骑士,不一会就有了答案,这个是一个强大的部族才是,他们对牧民的约束是威严而有效的,自由散漫惯了的吐蕃人并不是一个喜欢遵守规矩的民族,否则,这个民族也不会分裂两百多年依然不能统一。

云烨终于有机会骑马了,这里的战马才是真正的战马,不像是矮个子的滇马小的就像驴子一样,如果骑在马上两脚能垂到地上,这样的马打死云峥也不会骑乘的,不够丢人钱,骑驴子也比骑着滇马威风。

汉地没有好马,这和汉人总喜欢性格温顺的阉马有关,据说历史上鼎鼎大名的赤兔马就是一匹阉马,越是好的战马就被阉割越快,只有不好的战马才会逃脱被阉割的命运,所以上千年来战马的品质在不断地退化,最后就变成比驴子大不了多少的东西。

以前在羌塘草原骑过马,所有云铮对骑马并不陌生,翻身就踩着马镫上了战马,猴子和憨牛因为踩错了脚,上了战马之后才发现自己居然把脸朝着战马的屁股,惹得那些吐蕃人张着一嘴的白牙笑的快要从马上掉下来了,因为他们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傻的人。

赖八当然不会告诉猴子和憨牛普朗时候个什么意思,谁被人家说成傻子都不会太高兴的,有了战马代步速度就快了许多,吐蕃人天生就是牲口的主人,很短的时间里,他们就能依靠口哨带着驮队前进了。

赖八一路上不停地向云峥介绍这里的情况,路过丘陵的时候得意的把自己帮着吐蕃强盗治病的事情当传奇讲给云峥听。

云峥的汗水都下来了,把人当牲口一样的治疗居然还能治好,这简直就是奇迹,他也不得不佩服这片土地上的生命力是如此的顽强。(未完待续。,小说更好更新更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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