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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小,这兄弟俩一直以打骂二狗子为乐。
张有信最喜欢的娱乐活动,就是让二狗子在地上爬行,他骑在背上吆五喝六,以为自己就是大将军。
还有一个堂妺,才七岁,是大伯全家唯一还保留了人性的,每天餐桌上的半碗冷粥,都是她留给自己吃的。
不过因为她是女孩,在大伯家也没多少地位,经常被婶娘骂做赔钱货。
二狗子坐在土灶边烧火,煮猪食,烧洗脸水。
顺便把满是冻疮的手脚伸到火边烤,冻疮被烤热之后,里面就像有千万根虫子在爬。
双手不停地在冻疮上面揉搓,极痒,痒入骨髓,但也很爽,很舒服。
“磨磨唧唧,还不快去喂猪,多烧这么久,得浪费多少柴火!”
婶娘准备做早饭了,骂骂咧咧将二狗子轰走。
“吃我的喝我的,还浪费我的柴火……”
在婶娘的喝骂声中,二狗子提着猪食往猪圈走去。
为了防止二狗子偷吃,每天早晚两顿饭,婶娘都是亲自做的,不给二狗子下手的机会。
所以二狗子只能向猪食伸出黑手,走到猪圈门口,看了一眼周围没人,抓起一大团猪食塞进嘴里,烫得他直瞪眼。
还挑了一团米料比较多的猪食,揉成一团塞进棉衣里。
猪食以晒干的猪草为主,喂之前要用水泡发,再煮软一下。
猪圈里这头大黑猪,已经养了两年,现在起码有七八十斤,比起二狗子还是略胖一些。
大伯打算今年杀这头猪过年,所以这段时间特意吩咐给猪加了点米料和米糠。
只是增加的那些米料,大部分进了二狗子的嘴里。
黑猪至死都不知道,自己吃了两年草,临死的断头饭都被人给偷吃了。
所以千防万防,家贼难防。
喂完猪,吃了点残羹剩饭,还得进山捡柴。
自从秋收后,他每天都在山上转,总是有干不完的活。
只要他多努力干活,堂兄碗里就能多一块肉,堂弟的书包里就能多一支笔。
不过,自从得到黄皮葫芦,以及今天早上的发现,让他对于自己的未来,又多了一份想象空间。
以前他的梦想就是攒钱租地,当一个佃户,要是能娶到一个腰粗屁股大的媳妇,这辈子就值了。
但现在嘛,当佃户已经满足不了他的野心,他觉得自己应该能当上地主。
就像村里首富黄老财一样,拥有几百亩地,娶五个媳妇,生十个儿子,隔三差五就吃顿肉。
二狗子沉迷于癔想之中,不知不觉,今天迈出的步伐都快了很多,寒风也没那么冷了。
接下来的几天里,二狗子睡觉的小房间里,生长出了四株禾苗。
这种本来应该春天才能生长在水田里,必须享受阳光的照耀作物。
就这么不讲道理地存活了,而且长势还不错。
本书旨在打造第一刁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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