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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广寒自己之所以一直留着那么一枚做工粗糙石头戒指,仅仅因为这东西是很早以前的“未婚夫”亲手做的,不管后来如何,多少当年是一片真意。
燕王手上的那只,做工倒是比他这只精致许多。
但再精致依旧是便宜货。和另外几只毫无杂质、价值连城的戒指一起戴着,必有缘由。
“……我不知道。”
“这戒指,我当初在西凉被人捡到的时候,就戴着。”
“……”
关于西凉王燕止的传奇身世,天下人尽皆知。
六年之前,先王算命得神谕,某月某日去某处寻到一白发男子,能替王室逆天改命。后来在算到的日子,于西凉野生狼群出没的深山,他真的捡回一个来历不明的失忆年轻白发男子。
男子天赋异禀、身手不凡,一根哨棍就能打败西凉著名猛将。
又野性异常,不懂西凉的语言,也不太懂得礼仪,但学得很快。
半年以后,他已在宫中进退得宜,能够披甲驰骋沙场。
再后来,他成了大名鼎鼎的燕王。
慕广寒:“被捡到之前的过往,你真一点都不记得了?”
燕止摇头。
慕广寒轻轻握住他的手,细细转动了那戒指。戒指之下,隐约露出他名指层层叠叠的伤疤:“那这个呢,也不记得了?”
燕止继续摇头。这个伤疤,从他六年前有记忆起,也已在他身上。
“都想不起了,却也没去寻过?”
燕止还是摇头。
后来,燕王南征北战,忙得很。
江湖传言千千万,各种关于他或真或假的小故事。却从来没有一个小故事写过,燕王在百忙之余,曾去凭着身上一点一星的痕迹,试图寻找自己的过去。
他没有找。
慕广寒:“……可怎么会有人,不去寻自己的过去呢?”
没有了过去的人多可怜,像无根的浮萍。
而燕止,还是被捡回了西凉王室那样凶残又危机四伏的地方。一个失忆的人,他究竟是如何在短短几年之间,成功变得像如今这样顶着“王”的头衔,照拂着一方狼群,在世间肆意潇洒地存活。
不会惶恐不安么?
不会在午夜梦回,心里一片空荡么?
是,燕王是一只孤高的狼王,似乎总能很潇洒、浑然天成地什么都不在乎。
但,一个会因为点滴关心就露出笑意的人,又怎么会真的一点点都不在乎。
萤石的光交相辉映。
一会儿,不仅能融为一团,那柔光此刻还在一明一暗地闪动,仿佛天上的星辰一样顽皮。
慕广寒凑过去看,燕止浅浅莞尔。
“燕某以为,人生在世,过去既已是过去,记不记得也并不甚重要。”
“反正也无法再更改,不如向前看。”
“……”
慕广寒:“话也不能这么说。你有没有想过,或许被你遗忘的记忆里,还有你的家人,甚至心爱之人?真的,别的不说,就你这手指上的疤,你若是南越人,能被咬成这样,你过去的心上人绝对极不好惹!”
“不过,也未必一定是咬痕。”
“说不定是干活弄伤的。仔细想来,燕王手巧会做灯、会搭秋千,平日里还很会伺候人,指不定以前又是某个高门大户的家养的伺候奴仆呢?奴仆沦落西凉,必是个犯了错的逃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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