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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1章(第2页)

他从小流落街头,受人歧视,饥一顿饱一顿勉强维生。那日,更是倒霉被无聊路过的富家少爷看不顺眼打了一顿、浑身伤冷濒死街边。

是望舒捡到他,抱他去烤着火,一碗又一碗的白粥喂下去才救醒他。

那时他骨瘦如柴,胃里因为长期不沾油水,一丝荤腥就疼痛难忍。望舒不知这些,在他醒后第三日在他粥里偷偷加了点肉沫,结果反害他吐得昏天黑地。

望舒吓坏了。

从那以后,就只敢给他喂些煮得稀烂的米粥,就那么连着喂了一个多月。

那时他的身体虚弱极了,常常吐血、浑身冰冷,孤单又害怕,本是人生无望,可却有人将他捡回家,替他用温水擦拭干净脏污的身子,轻声跟他说:“别怕。”

黑暗寒冷的十几年里,从未有人对他说过的温柔话语。

少年昏昏沉沉,未曾看清那人样子,心已沦陷。

后来,身体渐渐好起来。

慕容望舒是医者,可穷人街坊来看病诊脉,他总是不忍问他们要钱。因而收入也少,家徒四壁,常常两人一天只能吃上馒头咸菜。

对于日常挨饿的少年来说,每天能吃饱的日子,就已是非常有滋有味了。

偶尔望舒赚了一点钱回来,还会给他买上一颗热热的烤地瓜,两人一起分吃,甜甜的。

从来没有人待他那么好过。

那个时候他还不叫傅朱赢,人们只叫他“小瘸子”。他从记事起就残着一条腿,性子却极为倔强不服输,街头巷尾都知道小瘸子虽然瘸但又凶又野,敢嘲弄他绝对会不要命地打回来。

他那么差的脾气,生人勿近,也没朋友。

直到慕容望舒出现,才第一次学会了真心的笑。

那些日子,一个瘸子一个丑人旁若无人走在街上,总会有人投来异样的目光。

他并不在乎,因那个人是他凄然人生中少有的一丝甜。他也曾以为,两人会相携一生。

只是,后来啊……

“小不点,我的疤痕是去不掉了,但你的腿或许还有救。”

“可能要受一些苦……疼就咬我。”

也许打从一开始,他就不该帮他治腿。

就只让他做一个又丑又残的小乞丐,卑微知足。

而不是赚了银两就想方设法给他买好吃的,拿出压箱底的积蓄替他换上整洁的衣服,全心全意宠爱他,让他第一次尝到了好好当人的滋味。

更不该让他这么一个十几年的肮脏街头小乞丐突然清洗干净,露出一张俊美的脸,和下眼睑那颗小小的红痣。

别人有了好东西,都是偷偷藏起来。

他却是毫无私心地替他开心,似乎从未想过要占有他。

“小不点终于能走了?真好。”

“小不点这般真好看。”

“多吃一些。”

直到一天,他拉住那人的手,涩然垂眸,说他想一辈子跟他在一起。那个人的眼中才缓缓出现了带着期待、不信,受宠若惊与小心翼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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