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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一看到许亦云拿出那么多银两来,他就怀疑许亦云是某个隐藏到这里的大人物,还想好好巴结一通。
现在想想,越发觉得不可能。
许亦云住进他们家时,只有十三岁,十三岁的孩子,能是什么大人物?还有那一脸的伤疤……那个大人物脸上会有那么丑的伤疤?
再说,有那个大人物,愿意娶苏晚那个肥婆?而且还是特别能吃的,名声特别不好的肥婆?
“行,那就随便你了。对了,晚上去割点肉回来,好久没吃肉了,今晚吃肉。”
有了银子了,许金宝就想要吃肉了。
刘氏朝她哼一声,然后带上银子出门了。
村头就有一家卖猪肉的屠户,做的也只是田头村跟田尾村的买卖。
杀一头猪,要好几天才卖得完。
冬天还好,不怕肉臭,几天卖不出去也不担心。
热天要麻烦一点,基本上是到赶集的头天晚上就开始杀,杀好之后就第二天就拿到集市上去卖。
刘氏是个抠门的,到屠户那里,挑挑拣拣很长时间,然后让屠户给她称几两那些淋巴肉跟边角肉。
淋巴肉跟边角肉,平时很少人买,主要是难吃,而且看着也挺恶心的。
刘氏不管这些,她主要看这些肉便宜。
用稻草把那些肉捆在一起,刘氏就拎着那些淋巴肉从村子中间走过。
路上碰到不少人,看到刘氏手上拎的肉,都笑着跟刘氏打招呼。
等看到刘氏手上拎的是淋巴肉那些时,转过脸去就变成嘲讽的神色。
吴氏刚刚从村里的长舌妇家里出来,看到刘氏拎着一串淋巴肉,哟呵一声,阴阳怪气道:“老大媳妇儿,你们家就吃这个东西啊?啧啧啧,果然是够节俭的。你瞧见没有啊,人家老三家,天天吃肉吃白米饭,都还盖新房了。你还在吃这种肉,真不如老三家阔气。”
冷嘲热讽一番之后,吴氏摇着脑袋走了。
刘氏:“……”
她怎么就不如那个死肥婆阔气了?她还有五十两白银呢,白花花的,要不是家里的男人不让宣扬,怕被别人惦记上,她非让整个村都知道不可。
心里把吴氏从头到脚骂一顿后,刘氏便拎着自己刚买的肉回家了。
隔壁那块空地上,工人已经把材料拉过来,这个时候正在测量着什么。
这个时候,苏晚那边又传来肉的香味儿,时不时的还有笑声。
刘氏站在自家的院子里,心里暗骂一声败家娘们。
天天吃肉,难怪那么肥胖。
吃吃吃,吃死算了。
苏晚在家里忙着准备明天要用的食材,豆芽在帮忙串菜,张聪则在院子里面砍柴。而许亦云,还是在厨房里面切肉。
本书旨在打造第一刁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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