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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欣赏疯子(第1页)

丁颖

开学了,学校为实施均衡教育,重新分班了。我竟然不由自主地想念起那个叫我“呆子”的“疯子”,因为我特别欣赏她。

我喜欢助人为乐,不求回报,加上我没她聪明,所以,她叫我“呆子”。

至于我为什么要叫她“疯子”,和她自身有很大的关系。

她是一位文学爱好者,对诗和小说爱到极致。她有一个放在身上的小本子,每逢有感慨,她都会立刻记下来。有一次她值日,她洗碗时竟呆呆地看着水,忽然间灵感一现,她不顾手中的碗,不顾自己的脏手,用沾满油渍的手在衣服上找来找去,找她那宝贝如命的小本子。她说她怕灵感在找到小本子的前一秒溜走。对于这种疯狂,我是欣赏的。

前段时间,有女生带小说到班上来看,好奇的她也借来看,刚看完一页,她就爱不释手。从此,她迷恋上了科幻神话小说,每到下课时间,她都会激情澎湃地问我:“呆子,你想当什么角色,我帮你在小说里实现,以后我的小说发表了,你和我就都出名了。”现在看来,这个想法似乎有些天真,但那时的我们却深信不疑。每次下课,我都和她讨论关于小说的那些事。例如:我的武器是火龙镖,绝杀是草船借箭——把敌人扎成“火刺猬”。

她的武器是一支巨大的毛笔,绝杀是写诗——在写字时,带动内功,借笔在空气中的阻力打败对手。她的这种想象力也是我所欣赏的。

这个学期结束时,她的小说也写好了,我们高兴极了,拿着各自的零花钱去打印了这本读写笔记。五十六元,我们俩用半年省下来的零花钱换来了一本写着密密麻麻小字的小说。我们认为一切都是值得的。学期结束了,也到了我俩分别之际,我要求保留原稿。分离的一刻,她用圆珠笔在手指上画满蓝色,在本子后印下了自己的指纹。那一刻,她是多么庄重。我欣赏她对文学的尊敬。

和大多数聪明的人一样,她也很喜欢数学。班上的许多人有不会的题目就会去找她,她有一大本错题集,写满了她整理的所有错题。错题集是那么美观、整洁。做完题目,她总会检查两遍以确保答案的准确性。这种严谨的作风是我欣赏的。但她毕竟还是个学生,不可能每道题目都会,一遇到不会的题目,她就会跑到老师办公室去请教老师,尽管老师的办公室和我们的教室不在同一栋大楼里。有时老师不在,她就等下课去老师办公室找老师,直到她把这道题目完全听懂为止。她这种求学精神,是许多人望尘莫及的,也是我最欣赏的。

这就是“疯子”,一个名副其实的“疯子”。我欣赏她的小诗,她的小说,以及她对数学的痴迷,还有其他无法用语言描绘出来的优点。总之,我很欣赏这个“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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