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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一十四章 未来的战略第一卷完即将开始第二卷(第1页)

“孙女婿,看看这个是什么?”

朱元璋挥了挥手,一旁的郑和走了出来,手中拿着一个大笼子,笼子里面有一只猛禽。

这是一只白头海雕,外形十分漂亮,白色的脑袋油光发亮,锋利的爪子宛如尖刀,暗褐色的羽毛雄壮美丽,最重要是它的眼神,十分锐利,看起来凶猛无比。

站起来足足有一米高,跟大明本土漠北的金雕一样大小,却更加漂亮。

只不过,这样的猛禽如今却在笼子中,憋屈的很。

李逍看到这只鸟,脱口而出道:“鹰酱!”

“鹰酱?”

朱元璋、朱棣等人听到这个名字后,不由微微一愣,随后异口同声的出声。

朱高煦则是嗤笑道:“鹰酱,原来这玩意叫这个名字,是个酱啊,怪不得这么拉胯。中看不中用。”

原来,就在李逍还没回来的时候,朱高煦就对这种鸟很喜欢,研究了很久。

不过最终得出结果,这是个废鸟。

李逍:“????”

见李逍微愣,朱高煦解释道:“姐夫,还没来得及跟你说,这只白头鸟,是郑和航海发现一块大陆,拿回来献给皇祖父和父皇的。

不过这鸟看起来凶猛,很是厉害。但我让人拿了只金雕跟这只白头鸟比了一番。

结果这白头鸟被打的找不着北,已经伤了两只,这是最后一只。”

李逍:“。”

用金雕跟白头海雕打,这不是妥妥的虐菜吗?

金雕称为猛禽之王,是能搏杀野狼的,虽然两种雕体型差不多,但金雕的猎物食谱有食肉动物。

反观白头海雕,则是栖息在海边,以鱼类为食物,不需要战斗,而且没有天敌,战斗能力自然弱了。

这时,朱高炽摸了摸圆滚的肚子,笑道:“原来叫鹰酱啊,也不知道这鹰酱。好不好吃要不烤了?”

众人:“。”

尼玛,这可是郑和上贡给太上皇和圣上的。

这兄弟两个,一个玩伤了两只,另外一个更离谱,居然想着把它烤了

李逍刚想解释一番,这玩意不叫鹰酱。

不过想了想,也就懒得出言纠正了,既然误会,也就让这个误会继续下去吧,当做缅怀逝去的鹰酱。

“好了好了,高煦你半天说不到点子上,皇祖父叫你们来,是来说这事情的吗?扯远了”

朱棣见气氛略微尴尬,就出言批评了朱高煦几句。

“是是是,扯远了”

朱高煦急忙改口道:“说正事,姐夫,这鹰酱是个什么鸟,根本不重要。重要的是,发现这只鸟的地方郑和,你来说”

郑和点点头,指向笼中之鸟,道:“国公,您给我的世界地图,下官架巨轮出海,经过探查毫无差池,于是第三次出海,下官赌了一把,尝试去更遥远的那块大陆,登陆后,发现了一个崭新的土地!这只鹰酱,就是从那里捕获的。”

李逍点点头。

好家伙,自己倒是没有提醒郑和,这是郑和仗着有东海府这个中转站,跑到美洲大陆去了。

美洲大陆那块地方,一开始都是印第安人,非常落后,大航海时期后,发现新大陆,随后欧洲的人都往那边跑,抢地盘,便开始有了文明。

哥伦布发现新大陆似乎是1492年吧?

李逍算了算,现在是永乐七年,比原本的永乐七年要早两年,也就是说,现在是1407年。

提前85年发现新大陆

此时,郑和已经将桌面上的图纸展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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