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吞噬星空》写完了,番茄也是逐条看着各种留言,有的读者认为这样的结局恰到好处,有的读者认为是烂尾该继续写。
两种观点,一种认为该结局,一种认为该继续写。
嘿嘿,番茄很得意。
第一种认为恰到好处,显然是赞同番茄这么做,番茄当然得意。
第二种认为该继续写,显然番茄写近480万字,还没看够啊!番茄自然得意。
不过认真说一下吧。
现在的罗峰太牛逼了!
刚来到三千维度宇宙的起源之地,就已经是永恒真神,又带着摩罗撒!再一夺舍了原始宇宙……体悟原始宇宙,境界便能哗哗哗的暴涨,很快可称圣!再耗费些时间就是神王,那时候界兽也是神王层次!
二者配合。
一头界兽神王,便要不少国度联手才能对付。
罗峰走毁灭之道,注定也是一擅长战斗的神王。
灭杀食国三国主跟吃菜一样容易。
又有《列元术》,《列元术》乃最高存在‘元’留下的绝学,凭这一绝学,罗峰如果是神王,便是神王中最无敌的。恐怕界兽王者都不是他对手!
……
唯一能让罗峰感到压力的,就是能否成为最高存在‘元’那一层次。也仅此而已。
而且《吞噬星空》的诸多铺垫,像至宝上有血迹,宇宙舟上的一些留言,像紫月对罗峰下手,像坐山客为何那般牛逼,能培养出灵魂如此牛的地球一脉?一切秘密都揭晓了,闯轮回的秘密也都揭晓了。
轮回通道,是灵魂通道,也是强者通道。必须成为虚空真神才能度过,否则就是死(除非有星辰塔等一些特殊逆天的宝物镇守灵魂)。
坐山客是晋之神王,才能达到这般厉害。
一切都诠释了。
*****
而且罗峰和摩罗撒最牛的是,他们俩都能无形无相!也就是说,一旦他们变个模样,亲爹妈都认不出。这种能力实在太逆天了……十万倍生命的逆天怪物,注定了在起源之地上会打出一片大大的江山的,食国三国主不过小菜。
我的一切坑,一切铺垫,在闯轮回那一刻,已然圆满。
一切都够了。
我要写的都写了。
音乐影视绘画书法雕塑文学你都懂?略知一二。都会一点的意思?嗯,都会亿点的意思。怀揣系统,靠艺术征服世界,成为各界人士顶礼膜拜的无冕之王。...
本书旨在打造第一刁民!...
啥,老子堂堂的漠北兵王,居然要当奶爸?好吧,看在孩子他妈貌若天仙的份儿上,老子勉强答应了...
化神境修士陈默,与小师妹双双陨落后,竟然重回地球的高三时代?!前世初恋,陈默不屑一顾。前世敌人,陈默一拳打爆。前世你看我不起?今世我让你望尘莫及!...
他曾是圣殿国王,四大洲只手遮天,却因心爱女人的背叛,险些命丧黄泉。为复仇,他踏上回归路。在酒吧昏暗的角落,有佳人绝色,一个精彩纷呈的故事,就此展开...
穿越加重生,妥妥主角命?篆刻师之道,纳天地于方寸,制道纹于掌间!且看少年段玉重活一世,将会过出怎样的精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