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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4章 金镯(第1页)

墨韵见李朔月停筷,立马拉来凳子一屁股坐下,急忙将剩下的兔肉往铜炉里倒,他双眼放光,忍不住道:“这兔肉真是鲜嫩,叫人垂涎欲滴!”

竹栖左右环顾了一圈,才同墨韵一道坐下:“在庄子就是省心,天高皇帝远,那老嬷子也说不了嘴。”

“嗯嗯。”墨韵使劲点头,捞出煮好的兔肉沾了汁水放入口中,高兴得连眼睛都弯了。

李朔月慢吞吞饮尽了乌鸡汤,并未掺和几人的话。

从前他也爱在用饭时絮絮叨叨,胡乱说些讨人欢心的话,后来被教养,得食不言寝不语。

伺候的哥儿坏了规矩,只骂两句,若是他,少不了要挨上几巴掌。

面前的三个奴仆看似尽心却各个都别有算计。

墨韵是宋秋实的人,面上纯真却成日在他面前耍主子威风;竹栖只认叶嘉当主子,时不时便要说些他家公子如何如何的话来刺他。

雨哥儿拿着鸡毛当令箭,处处要拿规矩管束他,晨起时说的那些蛊惑人的话,八成是故意想法子捉弄自己。

李朔月不敢信亦不敢赌。

事到如今,又有谁可信?

陆槐酉时进了院子,兴冲冲从怀里掏出一对金镯,套到李朔月的手腕上。

笑道:“金有益五脏、静心、定志的功效,我特意叫人打了两个大金镯子,你瞧瞧,多好看!”

李朔月望着手腕上宽大的金镯,忍不住笑出声,道:“四爷,你这镯子也太大了些,一指宽,沉得很。你瞧,我手落下去,它自个就掉了。”

“啧,果真是大了。”陆槐抬起李朔月的手,仔细端详两眼,道:“这群狗奴才,怎么打个镯子都能打出错,回去了我收拾他们。”

“既不合适,便先摘下来。”陆槐牵起李朔月的手亲了亲,那金镯直接滚落到了李朔月的臂膀上,简直能当作臂钏来戴。

李朔月抬起脚,眯起眼笑,“四爷不若替我戴脚上,我瞧着挺合适的。”

陆槐瞥见那骨肉匀称的小腿上的红印子,便知晓妖精似的哥儿又在挑逗自己,便笑着将那金镯子戴到他脚踝上。

一指宽的金镯戴在脚腕上也还是显得宽大,李朔月正瞧着,陆槐忽然一掌拽住他的左小腿,笑着压过去:“嘉嘉,这金镯子真是衬你。”

到了戌时两人才止了闹腾。

主人家唤了热水,恰巧方逵同赵猛守夜,俩人便一道从伙房抬热水。

他们这七八个人得看守李朔月,防备他逃窜,可主人家若有吩咐,也是得照做的。

添满了热水,四少爷便抱着人从屏风后走过来,方逵弓腰往出退,在余光中瞥见一双消瘦单薄的足,上面添一双拇指粗的金镯,衬得那双腕足愈发的纤细瘦弱。

可宽大的金镯遮不住层叠的掌印,方逵几乎能想到陆槐攥着那双足攥了多久,即便嘉哥儿再不愿意,也逃脱不得。

四爷将人护得严实,方逵再看不见许多,只能暗自忧心,不知嘉哥儿有没有伤着。这四公子真是贪色,一日都离不得这事似的。

屋内有人伺候,方逵便同赵猛一直站到鸡鸣时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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