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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歆欢也吓了一跳,眼神闪烁:“你们还吃兽人?”
“哈哈哈哈哈。”熊二木才知道林歆欢误会了。
解释道:“兽界大陆上不许食兽人,兽人和普通野兽气息不一样,所以都可以分辨的出。
您手上的这一只,的确是狼幼崽。”
林歆欢这才接受,汪汪叫的幼崽是狼。
有些遗憾的放下小狼,推着它的屁股:“快回家吧。”
要是狼爸爸,狼妈妈来了,我有几颗心脏都受不了。
狼的威力可不容小觑,要是没有武器,几个强壮的男人,都在它的嘴里讨不了好。
那么危险的动物,即使它再可爱也不能养。
小狼一屁股坐在地上,可怜巴巴的看着林歆欢。
仿佛再说:不要抛弃我~
“姐姐,你不要的话,给大宝吧,小狼肉我也可以吃。“
熊大宝眼里闪着绿光,下巴处还有可疑的液体。
一下子提醒了林歆欢,外面可是弱肉强食的兽人世界啊。
像是小狼崽,即使是熊大宝也能一口一个,更别说是成年兽人了。
自己把它赶走,可不就是送它上路嘛。
有些犹豫:“等等。”
举起小狼,与它平视。
眼睛定定的对着小狼的眼睛:“你愿意跟我契约吗?”
“汪汪汪。我愿意!”
一种玄之又玄的感觉,围绕着林歆欢和小狼。
突然林歆欢感觉一条线,将她与小狼连接到一起。
听到了脑海里传来的奶音,林歆欢笑了,成功了!
自穿越古代后,她发现了自己特别受动物喜欢。
所想即所得,站在原地不动,就有野鸡、野兔往她身上撞。
手一放进溪水里,鱼一群一群簇拥过来,即使拿网子去捞,也不散开。
偶然发现了,只要与动物签订契约,就能听懂动物的话。
就是靠着小伙伴们,在村野山林中无人敢惹她。
原以为金手指,穿越回来,会消失。
没想到跟着灵魂一起回来了。
“主人,主人,好喜欢主人。”
轻轻点着小狼的鼻子:“以后叫你小鱼丸好不好~”
本书旨在打造第一刁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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