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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话在叶枫耳朵里有点难听,好像是脏话,但又找不到证据。
不由得盯着他看了半天,赵玄道感觉到了一丝不对,但也不知错在了哪里。
这就是代沟。
朱武比较耿直,“老爷,通常情况下,只有上等马,才有资格成为战马,而且作战时,一般都是一人双马。”
叶枫瞅了瞅赵六,“以前你们在驿站就知道这些?”
赵六有点扭捏,“老爷,你当铺兵时,有点孤傲,从来不和驿夫、马夫这些人打交道,所以没听过这些。”
因此在翻过一座山之后,望着前方千里草原,叶枫做出了一个决定。
“即日起,青龙卫、白虎卫、朱雀卫、玄武卫、黑龙卫,每个千户所,骑兵二百人,主战。
守兵二百人,扎营巡哨,行军护卫,杂兵六百人,三个杂兵跟着一个骑兵,喂马,补给。
随军的十个粮草千户所,派出五个,直接进驻五卫,战时隶属五卫指挥使管理。
每卫之兵,多余人等,加入黑衣卫。”
兵贵精,而不在多。
现在的粮草保障力,简直是惊人,几乎接近奢侈的地步。
贪图数量,没有任何意义,马的数量和骑兵的数量完全是两回事。
短距离突袭,单人单骑没有太大问题,距离稍长,马根本就扛不住。
关键是这货太能吃了,一天要吃的谷物和干草,加起来有二十多斤,赶上七个普通军卒。
“即日起,日行三十公里,扎营之后,杂兵轮流牧马,其他人。。。。。。”
叶枫顿了顿,眼里闪过意思狠厉,“只要练不死,就往死里练。”
关键是经历突袭胡族之后,再次练兵,这才是真正的向战而练。
众所周知的原因,第一次真的很重要。
尤其是对于新兵,第一仗只要活了下来,那就是脱胎换骨。
做出这个决定,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面前的千里草原。
粮草根本就不需要动,战马吃草,虽然费时,但总比消耗草料要强得多。
此地水草异常肥美,胡族依草而居,却从来没有惦记这块草原,原因很简单,因为这里是血咒草原。
不知道多少年以前,胡族一位帝王被逼上绝路,在这片草原中心的湖泊边缘,自杀了。
他采用了胡族人最恐惧的自杀方式,一点点放干自己的血液。
草原人的传统观念,认为人的灵魂伴随着血液流淌,深植血脉之中。
此种举动意味着,这位帝王拒绝转世,他要让自己的灵魂永远寄生在这片草原,也给了这片草原一个新的名称,血咒草原。
所以胡族之人,生生世世对血咒草原充满了敬畏,即使水草再肥美,也不敢萌生丝毫亵渎之念。
至于西土国,根本就看不起草原民族,而且地理位置更为优越,视放马种地为最劣等的民族。
加之血咒草原又出了这种诡异的事情,对此的就更为反感。
如此以来,也造成两国之间,奇迹般的安静和祥和。
也只有来往的商旅不受这个困扰,为钱而生的人,是不太在乎这些东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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