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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家的千金,见多识广,眼力自然是不差的。
与其过眼瘾,还不如小摊捡漏。不指望着倒卖赚钱,但能买到好东西,也是划算的。
两人己有主意,不再往多宝阁走,而是专注于路边小摊。
码头一条街算是自发行成的集市,档次分为三种。
最高档的自然是多宝阁那种,有门面,有伙计。客人除了买货外,还能享受到超级贵宾待遇。
次些的就是,路边长摊,这种长摊,虽然没有门面。却占了不错的位置,摊位也比较大,也会雇两个伙计帮忙看着。
而最次的就是游陆摊,拿着包袱兜售,打一枪换个地方,东西的来路也多半说不清,质量更是参差不齐,还经常骗客户。
但这样的小摊,弄不好就有好货,风险与收益从来都是成正比。
“姑娘,姑娘,我这里有新进的好货,要不要来看看。”
正走着,一个贼头贼脑的小子叫住她们,手里提着一个包袱,正是游击摊的标准打扮。
李璎珞笑着道:“最好有,不然真要掀了你的摊子了。”
摊主笑着道:“看姑娘说的,骗谁也不能骗您呢。”
说着,摊主带着两人到角落处,把包袱打开。虽然包袱看着不大,东西却是真不少。
而且多半是首饰之类的精巧小玩意,这也是摊主会叫住李璎珞和沈秀的原因,看她们的打扮,至少也是富贵人家的小姐,买的起。
“就这几样啊,也没什么特别的啊。”李璎珞挑捡说着,脸上有几分失望之色。
东西虽然都不错,但是做为平原侯府的大丫头,她们见的世面太多。虽然大部分东西都买不起,但至少是见过的。
沈秀却留意到一个白玉扳指,伸手拿了起来。
做工虽然简单,但非常精致,质地通透,一丝杂质都没有。摸起来更是温润,细腻。
是羊脂白玉的,在这样的小摊上竟然有这样的货色。
“姑娘好眼力,这是刚到的新货,只二十两银子就好。”摊主说着。
李璎珞道:“你抢钱呢,二十两银子,都够吃一年了。你这么一个破板指,连个雕花都没有。”
“这样的好成色,二十两银子绝对是良心价了。”摊主说着。
沈秀笑着道:“有没有良心,你最清楚了。我也不想问东西来路,五两银子,我现在拿走。”
“五两真的太少了……”摊主说着,“看您就是个懂行的,这样的好货色,若是在多宝阁,一百两银子都买不着。”
沈秀意味深长的道:“这东西进不了多宝阁。”
摊主顿时变了脸色,马上道:“小姐既然是真心买,五两就五两。”
“摊主是个明白人。”沈秀笑着说,从荷包掏出五两银子,交给摊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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