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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九十二章【小手段,小意外】
HK这个城市,咋说呢。
大概因为童年滤镜,海量的港片的熏陶,让内地的很多年轻人对这个地方充满了美好的向往。
但实际上真去了——也就那么回事儿。
街道非常狭窄,大部分街道不过就是双向两车道。楼与楼之间的距离非常的近,压抑的如同鸽子笼。
不过,街上干净是很干净的,而且,走在马路上,不时就能看见如港片里演的那样,有阿SIR穿着制服巡逻。
但陈诺并不是很喜欢这个地方。
若是算进上辈子的话,陈诺来过这个城市很多次了。
总觉得HK有很多人,心态很奇怪,你遇到本地人,只要你说的是普通话,说的不是粤语,那么就会感觉到对方有一种若有若无的凌驾你之上的感觉。
哪怕是在餐厅里吃饭,服务员也都没什么好脸色。
这种优越感是有着历史由来的。
在九十年代,HK经济水准远远超过内地。HK的一个普通人的月收入都能达到万元港币以上。
那个年代,一个在HK开货车的司机,都可以跑去SZ那种地方养个二房,也花销的起。
要知道九十年代是什么日子,内地的一二线城市,普通月薪也不过就是几百块。
但两千年之后,这种差距就以飞快的速度在缩小!到了陈诺重生回来之前,HK的经济已经衰退得厉害——因为经济重心转移,在区域经济里的地位已经被大大削弱了。
可如今,是2001年。
还是优越感很强的时候。
陈诺一行人,早上也懒得在酒店吃早餐,就出了门,沿着广东道一路走,随意找了家茶餐厅用餐。
一行人的装束明显是大陆游客——主要是磊哥跟朱大志两个家伙。
这两人是这个年代的大陆男性的标准打扮:穿个T恤衫,都要把衣服下摆塞进裤子里。皮带上还要挂个手机套。
看着板板正正的,其实特别土。
陈诺没在意这些,更没有刻意的去纠正磊哥等人的穿着。
在他看来,一个人的自信与否,无所谓你穿什么。
乔帮主每次发布会就一件吐拉吧唧的T恤衫,也一样光芒万丈。
没必要因为要迁就别人的歧视性的目光,就刻意的模仿别人的装束。
在茶餐厅的时候,服务员的态度明显比较冷漠和不耐烦。尤其是在磊哥跟朱大志两人兴致勃勃看着餐牌,来回翻看挑选的时候,服务员就站在那儿用手里的铅笔不耐烦的敲打桌面,一脸的腻歪表情。
还嘀嘀咕咕的用粤语说了些什么。
虽然听不懂,但明显不是什么好话。
朱大志是个棒槌,压根没察觉到人家的表情。
磊哥人精,察觉到了,脸色有点不爽。服务员的话他听不懂,但是一个词他听见了。
北佬。
就在磊哥要瞪眼发脾气的时候,陈诺拍了拍他的手背,压住了。
陈诺抬头,飞快的跟服务员报了几个菜名:“猪骨捞面三份,肠粉两份,双皮奶两份,奶茶五杯加冰。”
陈诺说的是普通话。
他不是不会说粤语,就是不想说。
不惯着!
服务员这才不耐烦的离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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