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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的时间,能让秀才变举人,举人变贡士,也能让人用经历去明白一件事。
当初前身所想,世间名山大川、仙景名胜何其多也,总归有一两个神仙居所,只要让神仙看到他的决心毅力,仙途可期!
然而事实分外打脸,这位声望在当地甚高的才子,师长眼中的宠儿,最后穷困潦倒,病死他乡,反而让自己重活一次。
所以,继承了前任记忆的寇立,便明白了个道理,人,还是踏实点好。
“百年都没出一个,这还不如中彩票呢,”寇立躺在床上,喃喃自语,那郑老头可是自己说的,三十岁左右,是武人精力的巅峰。
满打满算,自己也只有六年,六年的时间,从无到有,练到武术的巅峰,他还不如去做梦。
窗外的声音不小,自打朝廷开海以来,粤州就像是一块腐烂的肥肉,吸引越来越多的苍蝇,这里的人,完全没有古人常态般的日出而作,日落而歇,每个人的心态,都带有某种病态的狂热。
风云地、暴富地,一日千金,这绝非不可能。
寇立冷眼旁观,这里的绝大多数人,都将被时代的洪潮所淹没,能够站在浪尖的,永远只有那一小撮人。
而自己选择的这条路,更是如此。
这一夜,他睡的分外不踏实,杂念乱梦层出不穷,有时自己变身成了风流大才子,名妓才女,自荐枕席,日夜枕花卧柳,诗词为天下唱。
又有时,自己变成了富可敌国的商人,家财万贯,行业无数,号称当世沈万三,豪奢到了拉屎都用金马桶。
这夜做的梦,分外真实!
或许,发挥穿越者的优势,富贵一生,潇洒一生,也未尝不可。
而在黑暗之中,怀中的无字图,闪过一丝碧油油的光彩。
‘砰砰砰砰——’一连串的拍门声响起,“寇哥哥,寇哥哥,你答应宝儿的,今天要教我写字做诗的。”
寇立发愣了一会儿,这才回过神来,自己这一觉,居然睡到了日上三竿。
“进来吧,笔和宣纸书箱里都有,自己先摆好,我去洗漱一下。”不知怎么,他总感觉今日分外的疲惫,精神也很差劲。
“好嘞,”郑宝儿今日穿了个碧绿小衣,朝天辫晃来晃去,印衬着白里透红的脸儿,显的分外精神。
虽然房间内有洗漱用品,但寇立习惯于客栈后的水井,井水冰凉甘冽,在这鬼天气中,泼上脸来,简直是不要太舒爽。
而且他也想提一提精神,毕竟今天还有事要做。
郑老铁正好见得下楼的寇立,只见对方脸色蜡黄、嘴唇发紫、双眼血丝,脸上甚至透着一丝死气,眉头就是一皱,意味深长的道:“年轻人,记得要节制。”
寇立扬了扬眉,大清早的,这老汉发什么神经。
“一夜之间,面生败坏之相,古怪,古怪,跑堂的,再来十个大肉包子。”
练武的人,无论老小,吃的永远比常人要多,郑老铁吞了足有二十个肉包子,喝下三大碗米粥,这才落了个八成饱,正饶有兴致的打量着四周,目光所视,无不惊颤。
连水龙帮都要亲自登门致歉的老汉,可不是他们能惹的起的。
而郑老铁正在琢磨着,这小子既然如此贪色,要不开几个江湖中的补方,将这恩情还回去。
正消食间,门外忽然走进六个斗笠汉子,手里拿着用油布皮裹着的长物,默不作声的走了进来。
为首的一个,长脖细腰,身形奇高。
‘脚步无声,都是些练家子,’郑老铁目光一眯,暗想。
那几个斗笠汉子也注意到了这老汉,脸面满是油渍污垢,脏兮兮的好似从没洗过,裤脚扎紧,似是箍了七八圈,倒是一双布鞋好似新做的一般,浑身上下看着简陋,但没见着一丝线头,不仅是上等的布料,还有上等的手艺。
“郑老鬼,许久不见了啊,”那为首的斗笠汉子抬起了头,露出一张阴森的面孔,双眼如钩脑边只长了一圈的稀疏黄毛,最奇异的是生来畸形,额头凸起一块,脑门像是随时要破裂似的。
“是你,秃顶恶鹰邓明!”郑老铁脱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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