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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有一天分开之前,秦秋开他的法拉利送我回去。
在车座上,他俯身过来帮我解开安全带,又想了想,伸手按住了我的肩膀。
「歆歆,」他说,「我可以追你吗?」
我笑着说:「你为什么不问我能不能当你女朋友?」
他摸了摸我的头发:「因为我并不想逼你作出选择,我只想请求你的允许。我很尊重你的意见,如果你说不可以,我就不追了。」
秦秋说得磕磕绊绊,一副很青涩的样子,要是一般的女孩,肯定会十分心动,然后感动得说不出话。
但秦秋在我眼里只是一个完美的目标,我急于跟他确定关系,于是捧着他的脸,吻了上去。
「我已经做了选择。」
7
和秦秋的关系进展神速。
我们每天都黏糊地处在一起。
只不过比起以前跟男友的相处模式,我稍有些沉默了,宁愿含混不言,也不愿意说谎。
但我的身份从头到尾都是假的,哪有能避免说谎的道理。
不出一个月,我的红疹又遍及了身体的每一个角落,只是还没出现流血的症状。
我时常躲着秦秋,对他提出的亲密要求装聋作哑。
不是我守身如玉,而是红疹太过吓人,不得不天天穿长袖长裙遮盖住。
我觉得跟秦秋分手也不远了。
尽管他会给我送很不错的礼物、三天两头转账红包,但在我的红疹长到脸上之前,绝对要和他断个一干二净。
然而他的举动超出我的意料。
某日,我们对坐在一家日料店里,他忽然状似不经意地说:「歆歆,我的父母说想要见见你。」
我犹如被雷劈中,咀嚼的动作停滞了。「你……你父母?」
我再三确认——见父母的意思,岂不是要谈婚论嫁?
我以前交过的男友从没走到过这一步,彼此之间心知肚明,不过是玩玩而已,不可能维持什么长久的关系。
但是秦秋,他好像比我那些男友们更加单纯。
我只把他当作暂时的提款机,他已经想到谈婚论嫁了。
可……我转念一想,谁说不行呢?假设我嫁进了秦家的门,从此就能长期提款,至少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就算我的原本面目暴露,秦秋也甩不开我;要是我伪装得够好,或许小半辈子都能过上奢侈的生活。
这条路够冒险,但值得一试。
打定主意,我便一口答应秦秋去见他父母。
我查看了自己红疹的状况,有轻微的流血,应该能忍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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