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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风在白起宣的茶馆一住就是一个月。于风明明是江湖上让人闻风丧胆的冷面杀手,住在他们家里之后却像是个地主家的傻儿子,每天睡到日上三竿,衣来伸手饭来张口,都说江湖儿女不拘小节他却挑嘴挑的厉害,总是缠着胡思思要她下厨,
胡思思不答应他就抱着自己那把破剑蹲在屋檐下可怜兮兮的盯着她看。
闲云点评:这哪里是什么传说中狼一样的杀手,根本就是一头哈士奇。
胡思思挺着个大肚子伺候他吃,对他满肚子意见,但是看在他帮了自己丈夫,又跟自己丈夫是生死之交的份儿上,她忍了。
于风脸皮原本也不是那么厚,但是实在是在外面被那红衣女土豪追杀的可怜,又在白起宣家待的太舒服,什么脸皮和节操都不要了。
午后,酒足饭饱的于风嘴里叼了根稻草跟闲云并排坐着懒洋洋的晒太阳。
“真舒服”于风不禁感叹“还是老婆孩子热炕头的生活好,早知道娶了媳妇日子这么逍遥我也不当杀手了,娶个媳妇去。”
闲云在一旁淡淡的说:“那也得有人愿意嫁给你呀。”
于风摸了摸下巴“我长的也挺帅的呀。”
闲云的目光再次淡淡的从他浓厚的烟熏眼妆和扫把头上扫过,闭上嘴不说话了,这种葬爱家族杀马特风居然在明朝就已经有,社会社会。于风擅长易容,这也是他作为杀手躲避仇人的一种生存方式,所以闲云至今没有见过他的真实样貌,他一天一个样,即使暂时退隐江湖窝在白起宣家依旧保持着这个习惯,闲云每天早上起床后都能看到一
个新的于风。
也就是白起宣这种眼里能认的出他来,闲云刚开始每次都要被他戏弄的团团转。后来他也上道了,只要茶馆里来了陌生人而且对自己不怀好意的,一定是于风这个吃饱了撑着的家伙。
闲云看着于风今天妖娆的烟熏妆,心想哪家姑娘嫁给他估计要精神错乱,感觉每天换了一个老公。
“你打算待到什么时候?”闲云问。自从于风出现,闲云就已经不敢再编排他和那红衣女土豪的故事了,讲其他的观众自然不买账甚至自己还会有生命危险,所以他已经不登台了。听书的人们明里暗里把他祖宗十八代问候了几百遍,并且给
他起了一个响亮的名字——咸鱼大太监。
干又臭,下面没了。
闲云也盼着于风走盼很久了。
于风很淡定“我干儿子还没出生呢,见面礼我都准备好了。”
闲云掐指一算,胡思思也就还有十天半个月就要生了吧,顿时心中暗喜,终于要走了。
“我还得等我干儿子长大教他功夫。”于风补充说。
闲云郁卒,他这意思就是不走嘛。
于风真的一点要走的意思都没有。
闲云琢磨着给他讨个老婆好像不错,有老婆了他自然就搬出去了。
在这一点上,闲云和胡思思倒是一拍即合。
这事说来容易,但是上哪儿找眼瞎的姑娘呢,闲云跟胡思思很发愁。
不过很快,就有姑娘找上门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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