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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七年冬,白雪皓皓。
位于江南省武宁县,陆家镇东边的陆家大宅子,一位老太太颤悠悠的打开了大门,往两边瞄了好几眼,又叹息着关了门,回身往屋里走去。
“会珍啊,灿文好些天没回信了吧。”
陆老太一进屋,就唉声叹气的和儿媳妇阮会珍说话。
阮会珍正在烤红薯,闻着一股股的香味,心情大好。听到老太太问起陆灿文的事情,嘴角抽了抽。
“娘,这大雪天,有信件也送不过来,您老就别操心了,过来吃点东西吧。”
老太太摇摇头,“哎,我吃不下,我先去屋里歇歇了。这孩子再不寄信回来,咱娘两都得喝西北风了。”
见老太太进了屋,阮会珍继续低着头拨弄炉子里的红薯。抬头看了看这大宅院,阮会珍也微不可闻的叹息一声。
这要是在以前能有这么大的房子,她是做梦都能笑醒了。可这会子,真是哭也哭不出来。
这么大的宅子,空荡荡的,什么都没有。能卖的都卖了,不能卖的也当柴烧了。她和老太太守着这个大宅子有什么用。亏的老太太还指望陆灿文寄信回来呢。真要是有这个心思,入冬之前就该寄回来了,还能等到现在?要不是她穿越过来了,老太太估摸着都和原来的阮会珍一样,活活的给饿死了。
自从穿越过来之后,接收了阮会珍的记忆,就挺替阮会珍不值的。
原主阮会珍是一个标准的民国媳妇。裹小脚,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勤俭持家,关键是对婆婆孝顺有加。这样的媳妇,要放在后来,那就是典型的五好媳妇了。可在这个时代,简直就是个悲剧。
阮会珍是陆家镇阮家的姑娘。
阮家早就已经没落了,阮家爹妈早年就已经离世,阮会珍的弟弟阮会贤也离开家里出去闯荡,一去不回,只留下阮会珍一个人守着家里过日子。阮会珍长相只能算清秀,加上平日里打扮的十分的刻板,所以显得几分老成持重。而且十分勤劳,又很守规矩,这在民国时期,也是十分合适的媳妇人选。陆老太早早的就把她定了下来,等儿子从国外留学回来之后,就让两人成亲。
可是陆家的陆灿文接受了新思想,拒绝包办婚姻。老太太一气之下,以死相逼,终于让两人拜天地成了夫妻。
陆灿文成全了自己的孝道,老太太有了自己心仪的儿媳妇,陆家人皆大欢喜。唯有阮会珍悲剧了。丈夫并不喜欢她,新婚之夜也没有碰她,第二天就以学业唯由,离开了家乡,留下了阮会珍照顾老母。
兴许是觉得自己按着老母的要求娶了媳妇,对家中已经仁至义尽了,陆灿文自从离开家里之后,就没有再回来过,不过好在一直书信不断,偶尔寄点生活费回来,让婆媳两人勉强度日。
开始两年还算不错,渐渐的生活费越来越少。有时候大半年也难得寄回来一次。
婆媳两个都不识字,又是裹小脚的女人,连出去找个活计人家都不要。老太太没法子,只能变卖家产,维持度日。陆家慢慢的也凋零下来,到现在家徒四壁,留着这个空荡荡的大宅子。而阮会珍也因为身体太弱,生了一场病就没了。
如果不是自己有个杀手锏在手,阮会珍觉得自己就算穿越过来了,也得死一次。
吃了烤红薯之后,阮会珍就关了大门,自己去了厨房,给老太太做了一碗红薯粥送到老太太房间去。见老太太在睡觉,便也没打扰,放下东西就自己回了房间去。
房间里如今也只剩下一张床和一张小桌子。床上的被褥都破旧的不成样子了。阮会珍脱下身上的棉袄,把手里的汤婆子放到了床上,钻到被子里抱着汤婆子眯上了眼睛。
一眨眼,阮会珍就进入了另外一个空间里。
这个空间并不大,十亩地左右的样子。里面翠绿葱葱的,已经长满了红薯藤子。
阮会珍的这个空间是属于神识空间,所以灵魂穿越的时候,也跟着一起带了过来。阮会珍前世的时候,一出生就有了这个空间,相依为命的姥姥从小就告诉她,不要将这个秘密告诉别人,要不然坏人会把她抓走。阮会珍虽然年纪小,但是对姥姥的话十分的在意,所以从来没和别人说过。哪怕是后来恋爱差点结婚的对象,她也没有说过一个字。那时候也不缺吃穿,所以她很少用这个空间。没想到这个空间现在却成了她的救命稻草了。
这个空间并不能凭空变出东西来但是里面的土质非常好,基本上只要有一粒种子,几天时间就能长出一大片的粮食出来。
现在的这几亩红薯,就是阮会珍从陆家的厨房里找到的唯一的一个红薯长出来的。阮会珍从里面挖了几十斤的红薯出来后,打算着把这些红薯拿出去换点别的种子,这样整天吃红薯,她熬得下去,老太太也不一定能熬得下去的。
第二日一早,阮会珍去看婆婆陆老太的时候,陆老太已经把碗里的粥给吃掉了。碗里一滴都没剩,吃的干干净净的。
看着阮会珍来了,陆老太道,“这大雪天的,就别出去洗衣服了,咱娘两一天少吃两顿都行。”
之前因为家里断顿,突然多出了粮食来,阮会珍为了不让老太太怀疑,就借口是在外面找了活,给人家洗衣服挣的钱。陆老太信以为真,现在看外面天寒地冻的,也不想让儿媳妇出去吃苦头。
“娘,没事,我就出去转转。现在天气冷,这洗衣服的事情才好找呢。没准人家看着寒冬腊月的,还能多给咱们点铜元呢,回头咱还能吃上大米。”
阮会珍自然是要出去的。外面虽然天寒地冻的,可她不想一直吃红薯吃一整个冬天。而且她现在的身体很虚弱,老太太也没好到哪里去,所以必须得吃肉,好好补补。
听到阮会珍坚持,陆老太也明白生活所迫,也没再阻止她,只是期盼道,“要是灿文回来就好了。家里有个男人在,也免得咱们婆媳两个过这种日子。”
阮会珍心里呵呵两声,没再说话。
陆灿文这个男人甭管渣不渣,反正她是没指望这男人回来养她的。虽然现在外面世道乱,可是陆灿文要是顾忌家里老母和妻子,就不该离开家里,让两个女人守着家里过日子。明明知道陆家早年就已经败落,陆父当初更是抽大烟,把家里拜的精光,唯一剩下的一点积蓄也让陆灿文自己出去留学了,家里压根就没钱过日子了。陆灿文却还能一走几年,这就是典型的没担当。
出了陆家大门,顺手把门从外面锁上了之后,阮会珍就找了个僻静的地儿,从空间里拿出了二十斤的红薯出来。她倒是想多拿点出来,无赖一双小脚,加上身上没力气,多的也提不动。光是这二十斤,她就背得走不稳路了。
陆家镇也不算小,比起阮会珍上辈子看到的一些小镇还要大一些,特别是这会子地主富豪挺多,十分富庶,所以小镇十分热闹,路两边的大宅子更是看起来十分的壮观,饶是看多了水泥钢筋的庞然大物,看到这些占地面积广的大宅门,阮会珍也仍然要感慨现在的地主富裕程度。
不过阮会珍倒是不羡慕他们的宅子大。要说起大宅子,陆家的大宅子才是这镇上最大的。这陆家镇当初便是以陆家命名的,当年那也是风光一时。只不过后来陆陆续续的抽大烟,赌博,加上后辈子孙凋零,不事生产,所以家里败落的很快。田产易主,店子专卖。如今就只剩下现在住的祖宅了。要按着阮会珍的意思,早点把宅子卖了,得一大笔钱,然后两人换个小宅子住着,也能好好的过许多年了。可惜这事情她就提了一次,被陆老太骂了个狗血喷头,这事情自然也不了了之。
心里边想着事情,一路上倒也不觉得冷了,阮会珍找了好几家,终于找到了一家粮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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