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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去,丟一个肉好打发走。”
甄平低低的吩咐一声,和一个乞食之人,他连一句话都欠奉,他是真怕沾染上污秽之气。
奴仆已然知道自己犯了错误,可是,他也实在是颇不得已,因为他本来也是觉得此人是个骗子,可是来以不但赏了十个肉好,还口口声声说,事成之后他的主人还会有赏,他才硬着头皮过来,此时,他已经后悔的要死,得了东主吩咐三步并做两步,顾不得来人身上的污臭一把抱住来人往后推去。
自从接了任务,于大已围着马市转了八圈,花了点手段和钱财,他便打听出这里商誉相对最好、资产最为雄厚的就是这甄氏,至所以加上这两个条件,是大家商量讨论过的,能在井陉县立足的商家不多,但是总有让赵氏顾忌的存在,信誉好、财力足,就是可能让赵氏顾忌的人。
其后,找准了目标于大顺便展开行动,又钱了点钱财买通了小厮,现在马上要见到正主,哪有半路放弃的道理?
做为贼匪出身的于大,又岂是一个奴仆能拦得住的?但是,他放弃了反抗,以免以起更大的误会,影响了事情后续的发展,于大硬挺着身体,似是自言自语般说道:“头方如王、目明如相、脊强为将、腹张如廓,通体毛色如白锦似白缎,唉……可惜,可惜啊,却只能白白辱没于奴仆之手,拉车驾辕!”
于大一声长叹,又是两声可惜,最后一句话说完,不再挣扎,转身径直离开,同时,心中却不住的腹诽,屯长啊屯长,但愿这几句话管用,那样也对得起我半夜的工夫死记硬背这些玩意儿。
一步……
三步……
五步……
“郎君留步!”
饵成!
当于大要跨出第七步时,后面终于响起一句急声高叫,让他瞬间心中大定。
甄平到底还是开口留住了于大。
刚才,那阵不低不高的喃喃自语,他念叨过一遍之后,就明白了此人来找自己的目的。
卖马,不对,准确的说是卖消息,宝马良驹的消息。
做为一个经营马匹的商人,甄平又怎么不会晓得宝马良驹的选择标准?《伯乐相马经》说的明明白白,千里马的其中一部分标准:马头为王,欲得方。
目为丞相,欲得明。
脊为将军,欲得强。
腹为城廓,欲得张。
刚才此人说的不就是这个意思吗?最关键的,是此人最后两个可惜,一下子挠到自己心中那块痒痒肉,他不但识得宝马,而且似乎还见过,如此生财良机,又怎能放过?
二人瞬间勾搭成奸,没人再嫌弃污臭。
一匹宝马良驹一千钱,两日后,酉时,城东三里密林,不见不散!
倒不是现在不能交易,于大要再去确认一下,万一自己眼花看错了,岂不是对不住这个消息费?况且,万一不是一匹呢?
马市中,于大已经摇晃着离去,只留下在寒风中凌乱的甄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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