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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合咬咬唇,犹豫着问:“你……你怎么不吃啊?”
宋好年笑着说:“你一共没吃多少,这汤留到晚上热一热,你还能再吃一顿。我又没生病,用不着补身体。”
他乱蓬蓬的胡子遮住了五官,看起来长得很凶,一笑却爽朗地露出两排白牙。
百合愣住,半天反应不过来。
教师李百合小时候家里穷,鸡蛋、肉都是小弟的专属,她自己能捞到一两口油水就算不错。李大妞更是要把肉省给二妞和三妞,省给小弟青松。
两辈子加起来,从来没有人专门给她杀鸡吃。这个人甚至自己舍不得吃一块肉,就着鸡汤的香气,自己啃包子吃。
他凶狠的外表底下,也许并不像大妞以为的那么可怕吧?
百合嗫嚅:“你也吃吧……”
话说出口,她找回几分往日的伶俐,不再像大妞那样木讷,“……你也挺辛苦的吧,我一个人吃,过意不去。”
宋好年愣了愣,笑容越发欢喜。他走南闯北见过不少世面,他这个媳妇,分明是开始体贴他了。
“好,我吃!”
宋好年吃肉的速度比百合更快,但他也更有自制力,只吃几块就停下来,剩下了大约一小碗的量。
这一小碗肉连带着汤,在当天晚上又可以热一顿。宋好年下晌去柳义家看秀儿,挑鲜亮的鸡毛扎了个毽子带给她,顺道把杀鸡剩下来的零碎带去给他家的狗黑子吃。
柳义嫂给他装了半背篓柴禾、一褡裢粮食,让他带回家。
宋好年回家后,先跟百合打了个招呼。
一顿鸡汤让百合精神好了不少,她身体虚多半是饿的,只要营养跟上,很快就有了起色。
百合就看着宋好年继续去厨房里忙活,也不知道他在做什么,很快就传出粮食的香气。
灶膛里,埋在灰下面的木柴还有余温,从灰里扒拉出来架成空心的形状,抓着烧火棍憋气猛吹一阵,火就又烧起来了。
烧火棍是一根拇指粗细的竹竿,三尺来长,中间钻通,就又能通气,又能拨火,便宜又好用。
等到家里唯一的铁锅烧热,宋好年就拿碗从褡裢里舀出一碗黄米来,拣去谷壳石子儿,倒在锅里炒。
读书人把黄米叫“黍”,北方叫“糜子”,其实都是同样的东西。
黄米炒之前细细小小的,看上去和小米差不多大小,但越炒就越膨大,最后胀到有白米粒那么大,表面油亮油亮的,就炒好了。
穷人家没有太多粮食,要先把黄米炒过才够吃。宋好年从家里搬出来一年多,自己磕磕绊绊地摸索,柳义嫂也教了他不少窍门,他的厨艺虽然不太好,但做一两个人的饭已经不是问题了。
镇上好些人觉得男人就不能进厨房,宋好年倒是无所谓,他自己一个光棍汉,自己不做饭,总不能天天都去柳大哥家吃饭吧?
就是柳义嫂不说啥,他自己也嫌丢人。
现在虽然有了媳妇,这个媳妇病得七死八活的,他觉得自己得照顾她,不然像有些人一样,只顾自己高卧,一点也不顾惜媳妇的身体,那等没良心,不是人该有的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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