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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将是新郎新娘登场了。
不过让很多人感到诧异的是,最先从门外走上红地毯的,并不是新娘新郎,而是几十个身穿黑色西装的彪形大汉,他们迅速分列在红地毯两侧,排成两行一字形从教堂门口,排到了神父面前。
所有的彪形大汉都背对着红地毯,面对各位来宾,两根腿微微岔开,双手到背着放在身后,一双闪着精光的眼睛,冷冷注视着各位来宾。
尼科夫这是怕有人混在宾客中,趁他走红地毯时暗算他,所以才搞出了这么和婚礼喜庆现场气氛不符的一处。
他这个行为虽说让很多来宾都感到诧异,甚至不满,可无疑是最为有效的。
“这些人,应该来自美国的特种部队,看来尼科夫为这次婚礼可谓是下了血本,只许成功不许失败。”
眼镜柔柔的笑了笑,声音好像是蚊子哼哼。
高飞叹了口气:“唉,但这无疑是预防被刺的最佳办法,瞧这样子,比美国总统都戒备森严啊。”
“各位先生,各位女士们,接下来本次婚礼——”
这时候,一个专职婚庆司仪,暂时替代了神父的角色,用充满欢快的语气宣布,新郎新娘隆重登场。
掌声再次响起。
掌声、婚礼进行曲中,身穿白色燕尾服的尼科夫,手挽着身穿白色露背婚纱的妮儿,从门外缓缓走了进来。
在教堂大门口的一侧,就竖着印有尼科夫和妮儿的大幅照片。
照片上,妮儿穿的就是这身露背婚纱,头上还戴着个极具英伦风情的白色帷帽,帽檐下垂下白色轻纱,遮住了她的面孔,使她看上去更加神秘,美轮美奂。
当年英国皇室的戴安娜皇妃大婚时,穿的就是这身行头。
新郎新娘踏上红地毯的瞬间,教堂内的灯光一下子灭了,引起了各位来宾一片本能的轻呼声,但随即就有烛光亮起,还有掌声响起。
蜡烛,不但是男女之间在炕上的绝佳道具,也是最具浪漫情怀的物品之一。
蜡烛除了照明外,还能给人平增这么多乐趣,这可是古埃及人没想到(据说蜡烛是公元前30世纪的古埃及人发明的)的,这要是放到现代,绝对会获得诺贝尔爱情奖。
烛光照映下,现场所有人的面目都变得模糊了起来,但却平添了一层大家此前没想到过的神秘,还有兴奋,有人甚至吹起了口哨。
“不是妮儿。”
等新娘新郎手挽手的走过去后,眼镜摇了摇头。
新娘不是妮儿,这并没有出乎高飞的意料。
在来之前他和眼镜就商量过了,如果把他们换成是尼科夫,他们同样不会让妮儿出现在婚礼上——婚礼选择在傍晚举行,教堂内又燃起蜡烛,这一切都是为了让人看不清妮儿的样子。
和尼科夫举行婚礼的新娘,是不是妮儿本人,对他来说已经不重要了。
重要的是,从今晚起,随着各大媒体记者的报道,全世界的人都会知道尼科夫和妮儿结婚了。
今晚的婚礼,只是走个形式罢了。
眼镜又问:“接下来做什么?”
高飞吐出了一个字:“等。”
等什么?
高飞没说,眼镜也没有问。
一对新人缓缓走到了教堂最里面的神父面前,分列在红地毯两侧的黑西装们,也悄无声息的退了出去,灯光重新亮起,所有被挡在两旁的记者,马上就涌了上去,有得还拿着话筒开始现场直播。
“先生,麻烦您让一下。”
高飞翘起二郎腿伸长脖子向前面看时,一个很礼貌的女人声音响起。
他扭头一看,先是稍稍愣了下,随即嘿嘿笑了:“还真是人生何处不相逢啊。”
手里拿着录音笔的女人,在看清高飞的样子后,脸上的笑容也登时凝固,脱口问道:“是你,你怎么会在这儿?”
这个女人不是别人,正是美国人民最好的朋友,香港火鸡卫视的名记者,丘荷露女士。
高飞懒得搭理这个女人,只是把手中的请柬亮了下,就不在看她了。
看到高飞手中有大红请柬后,丘荷露眼里闪过一抹嫉妒。
能够参与尼科夫先生的盛大婚礼,可是很多知名记者梦寐以求的,毕竟新郎新娘的身份非同一般,他们的婚礼势必会被很多人所关心。
不过,别看丘女士在香港算是一素质名人,也可劲儿的鼓吹美国——但在尼科夫、妮儿这种大人物眼里,她就一无名小卒,压根就没有参加婚礼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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