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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八十七章 泡椒凤爪(第1页)

金志强不知道宁青心神不宁地在思考什么,又不好刨根究底地追问,只好继续讲述他被营救并制服张力的经过。

但是,宁青此时的心思已经完全不在这件事上面。从冷笑天的形象一钻进她的脑海开始,她所有的思绪便都移到了那个曾经强烈地拨动她的心弦、曾经让她重新燃起了爱的希望的阳光男孩的身上,在首都治病时和冷笑天交往的那一幕幕也同时在她的脑海中浮现。而那段时间,也是她此生最幸福、最愉快、最难以忘怀的刻骨铭心的爱的经历……

其实,宁青对金志强这个青年才俊还是颇有好感的。尤其是她在病重期间他为自己所做的一切,更是让她感动不已。她也曾经想过:如果自己的病还能够治好,也许可以考虑答应金志强的求婚。虽然嫁入豪门是自己一直以来本能地反感的事,但金志强这个人,却好像和别的豪门公子完全不同:不仅能力强、人品好,而且十多年来对自己痴情一片,从没有过任何绯闻——而这一点,是任何豪门公子都很难做到的。

只是,从京城回到香港之后,她的内心又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认识冷笑天,使她明白了自己内心真正需要的什么样的男人,也知道了自己这辈子苦苦追求的刻骨铭心的爱到底是什么滋味。而这种滋味,她从来没有在别的男人那里体会到,包括她以前的丈夫和现在坐在自己面前的金志强……

金志强见宁青好像一直有点心神不定,便识趣地三言两语结束了自己的叙述,然后对宁青说:“青青,过几天我想要举办一场慈善晚会。这次被绑架以后,我在那间小木板房里思考了很多。我觉得:一个人钱财再多、地位再高,一旦面临生死考验的时候,就会觉得所有这些真的都是浮云。我应该算是有钱人吧,也应该算是个有点地位、有点声望的成功人士吧。可是,在被那些绑匪关进木板房以后,天天只能睡地板、啃猪食,天天都要忍受那些大字不识几个的小流氓、小阿飞的辱骂和殴打。在今天早晨,我还差点遭受活剐的惨刑!在那种情况下,我的钱财有什么用?我的地位和声望又有什么用?我就像一只待宰的羔羊,只能任他们凌辱和宰割。我所能够做的,就是在最后的时刻,保持住自己的尊严和体面,不向这些小流氓、小瘪三讨饶屈服……”

说到这里,他的声音已经哽咽,眼眶里也盈满了泪水。

宁青的眼睛也是红红的,从包里掏出一叠纸巾,递给金志强。

金志强接过纸巾,擦了一下眼睛,继续说:“在黎影先生突然击毙两个绑匪,从那片小树林里走出来,给我解开身上的绳索的那一刻,我当时的感觉就是:他不是一个凡人,他是一个从天而降的圣使,是上帝看我这一生尚无大的过恶,不忍心我遭到这些恶魔的戕害,所以特意让这位圣使来把我从千刀万剐的惨境中救出来的……青青,我一点都没有夸张,我当时的想法就是这样的。而且,从那一刻起,我就下定决心:这一辈子一定要多做好事和善事,一定要行善积德,要对得起上天在关键时刻拯救我的这份慈心……还有,后来黎影先生的义举也再次感动了我:我和我爸爸本来准备把要交付给绑匪的十二亿港币赠给黎影先生,以报答他的救命之恩,但是他说什么也不肯收,还要我们不要老是记挂他救人之事。像黎先生这样施恩不望报、面对巨款不动心的仁人义士,我确实还是第一次看到。所以,我更加下定决心:一定要在有生之年,以自己的能力去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能帮多少就帮多少。这一次的募捐晚会,就是我行善事的一个开端,希望青青到时能出席捧场!”

宁青连连点头说:“志强,你这是行善积德的大好事,我不仅要参加,还要带头捐款。以后只要你有类似的活动,我保证随喊随到!”

说到这里,她又有点悠然神往地说:“这个黎影先生有如此神奇的功夫,又有如此高尚的品德,说不定真是一位圣使也未可知。我倒是真的盼望能快点见到他。”

在金志强和宁青谈论他的时候,冷笑天已经回到了浅水湾附近的那套公寓。

此时已是早上八点多种。徐氏兄弟在部队已经养成了早睡早起的习惯,六点多钟就起来跑步练功。他们见冷笑天一直没有回来,心里一直在悬着,生怕他出什么意外。待到看见他出现在公寓下面,两兄弟立即飞奔下去迎住他,你一言我一语地询问他一晚上到底去了哪里,干什么去了?

冷笑天疲惫地笑了笑,说:“我去了好几个几个地方,把聚富堂给连根拔除了。”

徐氏兄弟瞪大眼睛看着他,以为他是在开玩笑。

冷笑天此时只想好好地睡一觉,没精力跟他们多解释,便说:“你们等下看报纸或是电视新闻吧!聚富堂堂主张力和昨晚的那个在酒吧出现的刀条脸都死了,估计警方今天就会对他的手下采取搜捕行动。聚富堂这个组织从今天起就从江湖中彻底消失了。”

说完这段话,他就头也不回地走进电梯间,回到房间睡觉去了。

徐氏兄弟你看看我,我看看你,都是半信半疑。

这时,徐雨忽然“咦”了一声,指着对面一个穿着碎花绸裤、蓬松蝙蝠衫的女孩对徐雨说:“哥,你看,对面那个偷偷躲在墙角吃泡椒凤爪的女孩,是不是昨天我们在沙滩上碰到的那个叫梅冰的女保镖?”

徐飞定睛一看,果然就是梅冰。只见她手里拿着一包泡椒凤爪,正在汁水淋漓地大吃特吃,一边吃还一边不住地往别墅门口张望,好像生怕被人出来看见。

原来,这个梅冰在旺尼扎玉王国从来没有吃过华夏国的风味小吃,一到香港,按规定又只能在别墅里陪着冰莲公主吃本国厨师所做的饭菜,严禁到外面随意吃东西,所以她开始并不知道华夏国会有那么多美味可口的小食吃。

直到有一天早晨,她按照冰莲公主的吩咐到外面的小超市买点纸和笔,老板一时没有零钱找,便问她拿一包“泡椒凤爪”可不可以,她见老板抽屉里确实没零钱,便同意了。

在回家的路上,她好奇地撕开那包“泡椒凤爪”,拿出一个尝了尝,立即便被那种酸酸的、辣辣的、香香的滋味迷住了,赶紧躲到一边,一口气把那包凤爪吃完,还是觉得有点意犹未尽,便返转回去,又买了一包吃……

从那天起,她几乎每天都要找个借口出来,到附近的小超市买点零食吃,如五香豆腐、麻辣鱼仔、麻辣鸡翅、油泡鱼块等等。而她最爱吃的,还是“泡椒凤爪”。

只是,作为冰莲公主的保镖,她和梅莲的工资都是在旺尼扎玉国内直接支付给了她们的父母。平时,她们每个月只有两百港币的零花钱,而这两百港币,主要是给她们买女孩子那些必须要用的物品的。因此,梅冰在花光自己好不容易积攒下来的几百港币后,到后来便只能渐渐减少买零食吃的次数。而且,有好几次因为贪吃,把买女孩子必需品的钱都花光了,又不敢找冰莲公主的管家要钱,只好厚着脸皮向梅莲要那些必需品……

今天早晨,她袋子里只剩下最后的十港币了,本来是出来买牙膏的,见买完牙膏后还剩了几块钱,刚好买一袋泡椒凤爪,于是便犹犹豫豫地买了一包,躲在墙角狼吞虎咽地吃了起来……

徐雨一见她偷偷摸摸的样子,便猜到她是背着人在贪嘴,于是便悄无声息地走过去,当来到她背后时,忽然大喝一声:“梅冰,谁叫你偷吃零食的?”

梅冰正在心怀鬼胎地担心别墅里面有人出来撞见她,却没有注意徐雨从后面过来了,一听他的那声大吼,吓得浑身一哆嗦,手里的那包刚吃了一半的凤爪也掉到了地上。

徐雨见她那幅狼狈的样子,忍不住捧腹狂笑起来。

就在他笑得酣畅淋漓、毫无防备的时候,梅冰忽然从他侧面一个飞腿,一脚踹在他的下巴上。虽然他皮粗肉厚,梅冰那一脚也没有使出全力,但也痛得他忍不住“哎哟”一声,捂着下巴再也笑不出来。

梅冰冷冷地看着他,说:“还好笑吗?怎么不笑了?”

徐雨呲牙咧嘴地瞪着她,忍不住骂道:“真是个母夜叉,动不动就挥拳蹬腿的,以后谁要是找你做老婆,那可是倒八辈子血霉了!”

梅冰听不懂“母夜叉”是什么意思,但后面那句话却听懂了,脸一红,抬腿作势又要踢他。

徐雨把手一拦,说:“小姐,打住!别玩过火了。要论打架,你十个也打不赢我。不过,君子动口不动手,好男不跟女斗,好汉不跟狗斗。我吓你一跳,你踢我一脚,我们算是两清了,行不行?”

梅冰听不懂他那几句夹枪带棒的话,便不再理睬他,盯着地上那几只凤爪,满脸惋惜的表情。

徐雨见她好像非常可惜那些掉到地上的凤爪,便慷慨地说:“梅冰小姐,我吓掉了你的凤爪,现在就去买十包赔给你,怎么样?”

梅冰翻着白眼看他几眼,转身便往别墅里面走去。

徐雨若有所思地盯着他俏丽的背影,嘴里喃喃地说:“泡椒凤爪,原来她喜欢泡椒凤爪。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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