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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出现了。”
某教堂内,一位新教的红衣大主教霍然睁眼。
“出现什么?”底下刚刚汇报完印第安近况的牧师不解。
红衣大主教解释道:“这几年风云变幻,我早就怀疑背后有人捣鬼,而羽蛇神从来都是服服帖帖,哪有这么大的能量?之前一直放纵他们,就是想看看背后黑手是谁。”
牧师问:“黑手是谁?”
红衣大主教冷然道:“正是印第安新供奉的神明,卸岭姜先生!”
牧师一惊,“据我所知,这位是神州神明,怎么神州现在还有神明行于地上?”
“日后还会涌现更多的。”
红衣大主教向外走去,“走,跟我去罗马。”
牧师紧忙跟上,“去罗马干嘛?”
“弑神!”
昔日,耶稣被叛徒出卖,遭到罗马军队抓捕,被钉在了十字架上,但真正杀死耶稣的却另有其人。
直接杀死耶稣的是一位罗马的百夫长,名叫朗基努斯,他用长枪刺入了耶稣的腹部,鲜血溅到这位百夫长的脸上,治好了他的眼盲。
从此之后,这位双手沾满鲜血的百夫长感慨于耶稣的神迹,就成为了一名忠实信徒,最后还被基督徒追认为圣人。
而他那柄杀了耶稣的长枪,也被命名为朗基努斯之枪,又叫命运之矛,拥有弑神之力。
关于这枪的传说很多,各地大教堂都声称自己拥有朗基努斯之枪,但公认的还是罗马教堂收藏的最为正宗。
这东西在西方,有点类似于东方的传国玉玺,拿破仑和小胡子都曾短暂拥有过,因此也被认为是这把枪带给了他们王者的气质。
没多久,红衣主教就来到教廷,向教皇禀明来意之后,就见到了那柄传说中的圣物。
圣物被放在精美的银盒里,悬挂在教廷深处。它外面裹着金质枪鞘,里面还有一个银质内鞘,最里层是一层柔滑丝绸。
把丝绸去掉,方才看到这枪的本来面目。
枪杆早已不见,只剩下一个棱形的枪头,上面还缠着几道钢丝。
红衣大主教眼中精芒烁烁,吩咐道:“准备仪式,七天后,我要斩除那异端邪神!”
备受尊崇的教皇在大主教面前却十分卑微,“好,这就安排。”
……
神州。
姜钟正和李恪良漫步于一个小山包前。
一段久远的记忆涌上心头,他在这里出生,在这里长大,本以为这辈子还能再见,却没想到本应坐落于这里的村庄却不见了。
“唉,是蝶梦庄周,还是庄周梦蝶?”
旁边的李恪良却不解其意,只以为姜先生是对印第安人那四不像的体制失望了,他对此十分认同,叹了一声道:“我本以为是体制问题,现在才明白,最根本还是人的问题。马克思说,资本建立在剥削之上,所以生来肮脏。但资本若没有权力撑腰,哪敢肆意妄为?”
姜钟正感慨呢,闻言奇怪的看了李恪良一眼,“你被说服了?”
这不典型的偷换概念么,不管资本家怎么讨好工人,但当雇佣生产关系成立的那一刻开始,剥削就已经客观存在。
就像姜钟自己,无论他怎么美化自己,总要靠怨气而生,世间没了他,怨气不一定会没有,但只要他存在,那世间一定有怨气。
李恪良有些迷茫,“但大家真的越过越好了,钱也多了。”
姜钟笑了一声,“寒山和拾得的对话还记得吧?再过几年,你且看他。”
说完,就转头向山包上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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