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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逍慢悠悠地说:“我来这儿,就是为了看热闹。”
如果此时有人站在门外听他们说话,肯定不会察觉出杨逍在说话时,其实抬手接住了一个东西。
那是半截水杯。
水杯碎裂后,锋利的茬口犬牙交错,就像好多把短匕那样,被实在受不了的沈存冒,用尽全身的力气,狠狠砸了过来。
好像白玉雕刻而成的纤手,看似从容不迫的随便一招手,就接住半截水杯的动作,是那样的优雅,出尘。
就仿佛绝世美女,抬手拈花那样。
谁要是企图用残杯割坏这只手,那绝对是罪大恶极的。
可这也不能怪沈存冒啊。
谁让杨逍如此的狂妄了!
你听听她刚才都说什么了,说沈明清别这样客气,都一把年纪,又快要死了的份上——她这不是诅咒人吗?
身为人子,沈存冒的教养就算再好,也不能任由他爸被诅咒,却狗屁都不敢放一个啊。
更何况,杨逍又说她来藏龙山,就是看热闹,看热闹——
沈存冒能忍,才怪!
一个不知道从哪儿钻出来的臭女人,仗着厉害就可以为所欲为了吗?
残酷的事实证明,厉害的牛人,确实能为所欲为的。
在沈家父子的四目注视下,轻飘飘接住半截瓷杯的杨逍,不,是那只白玉雕刻把的纤手,缓缓一缩。
喀嚓,咔咔咔的一阵轻响,白色的粉末,就从那只纤手中的指缝中,缓缓地洒落,随风飘扬。
杨逍就像是在变戏法。
那么结实,能把人手扎个透心凉的半截瓷杯,竟然被她那只柔若无骨的雪白小手,给抓成了粉末。
关键是,也没看到她用力,更没看到被刺破的血迹。
就仿佛,半截瓷杯,根本不是瓷杯,而是干酥了的面包。
恐惧,自沈存冒脚底板下,嗖地窜了上来,浑身也开始轻颤了起来,嘴里喃喃说道:“鬼、鬼——她,她是鬼。”
如果杨逍不是鬼,怎么能做到这种事?
尤其她此时看向沈存冒的眼神,是那样的阴森,可怕。
屋子里的气温,骤然下降好几度。
杨逍缓缓张开毫无瑕疵的白玉手掌,任由瓷杯的残余粉末自然飘散后,抬脚走向了沈存冒。
她要杀人了。
只因沈存冒对她砸了个半截瓷杯。
“等、等等!”
就在沈存冒被一团冷森的杀意给笼罩,全身肌肉僵硬,再也无法后退半步时,沈明清忽然说话了。
与此同时,他抬手把儿子扒拉到了身后,看着杨逍,一字一顿的说:“请你,放过他。我可以,死。”
世界上绝大多数父亲,无论现年多大,儿子可能比他还要优秀,但当危险来临时,父亲总能像儿子三岁时被一条恶狗追来时,及时挡在他面前,给他撑起一片天。
父爱,无疆。
杨逍看着沈明清,稍稍沉默了下,才淡淡地说:“其实,我也不是太想杀人。因为,他可能有些不喜欢我杀人吧?”
“他?他是谁?”
沈明清呆愣了下,脱口问。
“等会儿,你说不定就能看到他啦。”
杨逍说着,抬手揪住蒙面的黑纱,轻轻拽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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