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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析与子产都属于当时的革新派,但他们的思想主张并不一致。
建立和维护新的制度,是两人的共同点。
而他们两人的显著区别,则在于对待周礼的态度。
子产虽然在郑国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但由于他是新兴贵族。
为了保持贵族特权,并不否定周礼。
子产的改革也只是对周礼进行了部分改良,基本上还是维护了周礼的传统。
邓析则不然,正是他第一个提出反对礼制。
邓析站在新兴贵族阶级的立场上,在当时天与人、礼与法的思想对抗中。
不谈天命,反对改良,抵制旧礼,提出实行法治的主张。
由于对子产所铸的维护周礼的刑书不满,邓析私自编了一部更能适应新兴贵族阶级要求的成文法,写在竹简上的竹刑。
同旧贵族的周礼大唱反调,邓析的胆量和智慧不能不使人深深折服。
而且,将法律写在竹简上造价便宜,易于携带和传播。
所以邓析制定竹刑的举动,也揭开了法律的神秘面纱。
使法律终于走向了大众,有利于平民提高法律意识和勇敢地维护自身的权益。
邓析为下层百姓服务,以及不尊周礼的做法。
虽然得到了民众的支持,但却触犯了当权贵族们的利益,给君主的统治造成了严重威胁。
最终,邓析以扰乱民心的罪名被杀。
但邓析的竹刑并没有被扼杀,反而在郑国得到大力推行,可见他的主张在当时是势在必行的。
邓析的死说明法律虽然具有阶级性,但其本质最终还是体现为社会性。
法律的内容是受一定社会因素制约的,最终也是由一定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贵族阶级不能随心所欲地按照自己的意愿制定法律。
不合时宜的旧制度必然会被符合时代要求的新制度所取代,时代的洪流是任何力量都阻挡不住的。
邓析虽然不幸地倒下了,但在整个法制史上,他无疑是一座永恒的丰碑。
“其实邓析也知道了鼎刑有很多不完善的地方,而且不方便阅读学习。”
“于是邓析想到了用竹片记录国家刑事法律,并且刻上了自己的见解和批判意见。”
“这样的竹刑很受百姓喜欢,方便携带。”
“且有邓析的讲解之后,就能明白知道国家的法律制度。”
“这样的竹刑被人们互相传阅,隐隐超过朝廷的鼎刑。”
“这样的情景却引来上位者的不满,因为法律作为阶级统治者的意志体现,是不容下位者私自修改的。”
“邓析却一而再再而三地触碰统治者的逆鳞,一步步走向死亡的深渊。”
“最终被竹刑推上了断头台,而刹那的法律萌芽的光辉也随之熄灭了。”
“邓析虽然落得身首异处的悲惨结局,但不可否认他的才华出众。”
“毕竟身为郑国大夫和名家创始人,还是有过人的智慧的。”
“邓析死后,创造的竹刑一直被国家接受。”
“打破了刑不可知,则威不可测。”
“揭开法律神秘的面纱,也推动了法律制度的建设。”
“只有法律被百姓所知,才有利于法律的公平性。”
“很多
人认为邓析是律师业的鼻祖,而律师在古代的雏形是讼师。”
“讼师在古代的地位不高,一般都是落魄的书生为了养家糊口,为人写诉状。”
“而这些书生的法律素质却不高,所以最早出现的讼师便是邓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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