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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衣少年的手一挥,后面站着的家丁立马对萧清秋拳打脚踢,把他当成麻袋练习脚法和手法。
血从萧清秋的嘴里,鼻孔,断了手的肩膀流出,即使血染满面,萧清秋也不还手。虽说他失去了右臂,但让他全力对付锦衣少年和他的大手还是绰绰有余的。
哀莫大于心死,也许是将名声看得比生命还重,比心爱的女人还重,武艺高强的萧清秋在争霸天下第一剑客时,将自己的心也输了、败了。
一个求死的人,一个失去斗志的人,岂不是一只无骨的蝼蚁。
锦衣少年对一心求死的萧清秋似乎失去了兴趣,打了个响指,打手们便恭恭敬敬的退到锦衣少年的身后,恭恭敬敬的垂手而立。
锦衣少年道:“萧清秋是个已死之人,玩他有何乐趣。”说完,便带着他的打手们离开了。
方才躲在门背后的店家,才慢腾腾的踱了出来,望着浑身是血的萧清秋,叹声道:“算我倒霉,招了你这么个瘟神。”
秦欢从袖中拿出一片金叶子,黄橙橙的光使金叶子看起来更加可爱、迷人。店家的眼都直了,生怕一眨眼,金子就消失了。
清歌道:“店家,这一片金叶子赔你的损失够不够。【愛↑去△小↓說△網wqu】”
店家欢喜的从秦欢手中抢过金叶子,放在嘴里怕化了,拿在手上怕被人抢了,忙塞进自己的怀里,道:“够,够,够,够我吃好几年了。”
秦欢让清歌看着萧清秋,自己去找马车。不多时,秦欢赶着一辆马车驶进小巷。
秦欢把不省人事的萧清秋搬进车厢里,自己和清歌坐在车外赶车。车马在一家客栈前停下,把马车交给店伙计,向掌柜要了一间一等客房,伙计在前面引路。
平时一向扛着刀的肩头现在换成了萧清秋,秦欢把刀斜插进腰带,毫不费力的扛着死猪般的萧清秋。
他们走上二楼,左拐右弯后,走到最里间停下,店伙计客气道:“两位客官,到了。有什么需要,尽管吩咐,我们店里有上好的酒菜。”
清歌道:“把你们的招牌菜端上来。”
店伙计笑道:“好嘞。”
桌上的油灯扑闪扑闪的,清歌拿起剪刀剪下一段灯芯。屋里重新变得亮堂,萧清秋依然睡着。
清歌道:“秦欢,他还有救吗?”
秦欢道:“救他的人,是他自己。【愛↑去△小↓說△網wqu】我能治的不过是些皮外伤。”
清歌凝视着萧清秋曝露在空气中的胸膛,发黑的掌印,似乎开始腐烂,她眨了眨眼,道:“胡一刀不是出自名门正派吗?他的赤砂拳却如此毒辣,能腐蚀人的肌肉。”
秦欢道:“赤砂拳是胡一刀出的,下毒的人不一定是他。”
清歌道:“有人下毒?温文尔雅的君子得罪的人倒也不少。”
秦欢道:“他的断臂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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