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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呢,她觉得这对挡住他们去路的男女,很可能是傻子。
至于这俩傻子,是怎么出现在塔克拉玛干沙漠鬼沙区域,又是为什么要挡住他们前进脚步的,艾美骑士不想去多想。
她向来不喜欢跟傻子解释什么,只是随便挥了挥手,就有两个神仆越众而出,嗷嗷叫着扑向了那对男女。
艾美骑士觉得,这种不可理喻的傻子,实在没必要活在世上浪费资源,还是死了比较干净。
甚至,她都不想为这两个傻子,去浪费子弹。
再说了,唯有新鲜的鲜血,才能激发出神仆们骨子里对血腥的热爱,跟杀戮的野性不是?
所以,艾美骑士才让神仆以格斗方式,把这对傻子干掉,用尽可能残忍的手段。
他们,需要鲜血的刺激。
伟大的万神之王宙斯,满足了艾美骑士的愿望,让她看到了血花在黑夜中绽放,嗅到了新鲜的血腥气息。
但这些鲜血,却是她派出去的神仆,所贡献出来的。
对面那俩傻子,在神仆嗷嗷叫着扑倒他们面前时,才懒洋洋的动了--真是懒洋洋的动,说好听了就像是在跳探戈那样,说不好听了就像是在伸手捂着嘴巴打哈欠。
总之,依着艾美骑士的目光,能看出这对傻子在动手时,有着相当娴熟、默契的配合,或者说就是在跳探戈,就那么一转圈,一抬手--两个神仆活力四射的神仆,就惨叫一声后,变成了两具尸体。
艾美骑士曾经听亚特兰蒂斯的某位仙人说起过,杀人,其实也是一门艺术,唯有自身实力抵达了一个说不出的巅峰后,才能让血腥杀戮就像美女写真集那样,看起来是那样的赏心悦目,感受不到一点点的恶心。
眼前这一对傻子杀人时,会不会就是传说中的艺术?
杀人的艺术。
艾美骑士呆了:我的人,就这样死了?
本能的,艾美骑士再次挥手。
这次,她接连挥手两次,意思就是出动四个人。
艾美骑士的命令在众神仆眼里,那算是至高无上,不能反驳的,所以没有丝毫的犹豫,就有四个神仆扑了出去,凶猛程度让人想到被松开锁链的恶犬。
不过恶犬越是凶恶,就会越活不长,这也是它们不如那些懒在美女怀中一亲芳泽的小哈巴狗活的时间长的的主要原因。
面对四个恶犬般的神仆攻击,那对男女依旧在娴熟的跳着死神之舞--尤其是那个男的,还能在残杀一个神仆后,摆出一个风扫的剖四。
四个神仆,在那对傻子、哦,不再是傻子了,如果对方是傻子的话,早就死了至少五次了,只能说是高手,绝对的高手。
在这俩杀人时配合娴熟的绝对高手面前,四个神仆坚持的时间,好像并没有比先前死的那俩长过多少,很快就变成了四具不甘心的死人,死狗般的躺在那儿,双眼不甘心的大睁着,望着黑漆漆的苍穹。
“开、开枪!”
艾美骑士在最后一个脖子里喷洒着的神仆摔倒在地上后,终于搞明白得改变对阵方式,利用己方人多,人人有枪的优势,来消灭这俩绝对高手了。
放着现代化武器不用,而是被绝对高手杀戮,那才是傻子行为。
艾美骑士可不是傻子,所以她敢拍着心口的保证,当众枪齐发后,就算眼前这俩高手是来自东方流波山上的高手,也能把他们送进地狱。
不得不说,众神仆对于艾美骑士的指挥,那绝对是令行禁止的。
随着她开枪的命令下达,马上就有无数的火舌,呈扇形对着那俩高手开始喷射。
但就在火舌喷射、出来时,那俩高手却猛地一个后空翻,落在地上后就像土行孙那样不见了。
无数的子弹,好像低空流星那样,摇曳出迷人的幽蓝弹道,消失在了漆黑的夜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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