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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谭晓曦上初中的时候,不幸遇到一个有着汗脚的同桌,而且她那个同桌还喜欢上课的时候把鞋子脱下来。(看最新章节请到:文学楼)
谭晓曦到现在都怀疑自己迟迟不愿意找对象就是因为受了那个同桌的影响。
她怕男人的臭脚,怕男人吸烟后那种浓浓的烟味,怕他们喝酒后耍酒疯。
后来见证了父亲的绝情,她对男人就更没什么奢望了。
曾经她不止一次的想过,这辈子都不找男人了,就这样和晓宁一起生活不挺好的吗。
她不找妹妹还得找呢。
晓宁也不可能和她一起生活一辈子。
看着莫逸晨,这个男人脚上到是没臭味,甚至都没味道,可这个男人先不说是晓宁看上的,就算没有晓宁,他们之间也隔着十万八千里的山山水水呢。
梦就做到这,不是人家睡在你的床上,就能变成你的人。
谭晓曦本来还想帮莫逸晨把脚往床上挪挪,可又担心弄醒他。
以他们俩现在这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关系,莫逸晨又总虎视眈眈的瞪着她,貌似随时都有可能把她一口吞下去。
她还是别轻举妄动了。
帮莫逸晨盖好了被子,轻轻关上门出来,谭晓曦从妹妹房间抱出一条毛毯,准备就在沙发上凑合一宿了。
一个人住惯了,这冷不丁屋里多出一个大男人。
腾飞给她发了一条信息,说他们几个就在附近找了一家宾馆,还说楼下会留一辆车和两个人,最后还留一句让她放心安睡。
还放心安睡,也不知他们那个大老板会不会睡到半夜就突然蹦起来,她能放心就怪了。
实在睡不着,谭晓曦打开电视,随便拨了一个台,一边看着电视,一边注意着卧室的动静。
迷迷糊糊不知何时睡着了,记忆中好似电视都忘了关。
住高楼层就这样好,阳光够充足。
被阳光暖醒,谭晓曦扑棱坐起来,忙下地奔向卧室。
卧室的门开着,看着空荡荡的床,谭晓曦一下就愣住了。
莫逸晨呢?他是什么时候起来的?她怎么一点都不知道啊。
屋子就这么大,卧室里没有,卫生间里没有,那他一定是离开了。
谭晓曦走近卧室,摸着仍然堆在床上的被子,要不是有这条花被替她证明,不然她一定认为昨晚莫逸晨睡在这是她做的一个梦。
放在茶几上的遥控器再次证明,电视也是莫逸晨关的,因为她清晰记得,她睡前遥控器就握在手里,那东西是死的,不可能自己溜达到茶几上去。
这家伙,睡醒了也不叫她,就这样悄悄的走了算怎么回事吗?
不悄悄走又怎样,谭晓曦一边打扫房间一边气哼哼的嘟囔,说来突然就来,说走连句谢谢都不说。
人家干吗要和她说谢谢啊?
来她家吃了一顿面条还是人家莫大老板自己亲手做的。
见时间已经不早了,她既然还没辞职,是不是还得正常上班啊?
废话一句,一想起那个让人头疼的秦小蝶,她不但要去,还得准时准点的去。
挤公交,赶地铁,最要命的她还穿着高跟鞋。
死莫逸晨,他要是能叫醒她,她是不是就有顺风车搭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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