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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山是南征军的一名普通兵士,他来交州之前,隶属于汝南郡弋阳县的一名兵头。
他原本就这样一辈子在县城城门口每天偷偷藏十个八个钱的入城费,到45岁之后回家务农,从没想到兵役会落在自家头上。
尽管在县里的校场进行过一些比较简单的单兵训练,能使用大枪作战,他还是不能想象有朝一日会离乡背井,来到交州参战。
说起来也是运气不好,在驻马部落偷袭的那个夜晚,他奉命追敌,谁知被一个蛮兵回身一枪刺中胳膊,当时并没有在意,只是有些疼。
驻马部落归降后,他还偷偷约上几个相熟的老兵,找到一个年龄颇大的官奴享受了一番。
活该秦山倒霉,那蛮兵的枪是竹子做的,在刺向他之前,已经和其他拼杀过好几次,那人最后被杀死了,还是一个小头目。
钝枪尖有些毛刺留在伤口里,第三日化脓,随军的疾医开了两副药。
然而却并不顶用,后来越发肿得厉害,疡医检查的时候,发现骨头都黑了,只好把左胳膊锯掉,一直在伙房养伤。
哪怕再没有脑筋的人,也明白自己等人只是袁家临时召集过来的兵丁,又不是他们家的部曲,大不了回到原籍的时候,给你五十到一百个钱就很不错了。
懵懵懂懂的,就被一群阴鸷的正兵押送着出发了。这些人可是真正的精锐,不是自己以前一样的炮灰,严格的说是袁家部曲。
好几次,秦山都想着是不是逃走,毕竟自己这一群人都是伤兵,有可能被灭口。一来刚失去手臂就算是左手注定跑不快,二来又不像要杀自己等人毕竟每天还给饭吃。
终于,在磨磨蹭蹭走了三天半以后,到了一个很空旷的地方,已经有不少营寨立在那里。
想不到,自己这批人还是最后来的,应该是前段时间自己养伤期间不便行走,所以才是最后一批吧,秦山看到了有些眼熟的袁军其他兵士。
这里是一个很大的校场,四周还有新兵营,而且一看就是蛮兵在不停训练。
自己还要上战场吗?秦山疑惑了,所有的兵丁都很忙,就是每天给自己等人提供伙食的也是伤兵,不过是轻伤,至少看不到缺胳膊少腿儿眼瞎的。
在到达营地的第三天,大家都被集合起来了,一个个摸头不知脑。
“我的士兵们!”突然,一个人静立在空中训话:“我是你们的大帅镇南将军赵云!”
天,这就是我们的大帅?他脑子里面有些短路,却还是耐心地看着他听着他说话。
“让你们远离家乡,到这边来受伤,是本帅没有保护好你们。然则,比起那些再也爬不起来的袍泽来说,大家还可以享受生活。”
“从现在开始,我们能拥有更精彩的日子。既然把交州占下来,那是我们自己和我们的袍泽用鲜血换来的,大家还想别人夺回去吗?”
“不想不想不想!”此起彼伏的叫喊声,让秦山跟着一起大声宣泄,他眼角都湿润了。
“那好,今后这片土地就由我们每一位兄弟守护。”大帅的话清晰地传到每一个兵士的耳朵里:“在上任之前,需要你们学习一些文字。”
“今后你们该当什么位置,那是由你们的学习情况决定的。我们需要海量的亭长、有秩、啬夫、游徼,每个人可以分得比家乡多得多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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